據央視國際報道,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獲悉,截至22日,“5·11廣州毒酒案”中的2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緝拿歸案,其中10人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捕。
在“5·11廣州毒酒案”案發當晚,廣州公安機關迅速採取行動,在廣州市郊的鐘落潭鎮發現了使用甲醇製造毒酒的窩點,並將犯罪嫌疑人易祖啓等6人當場抓獲。
在廣州市太和鎮和新塘街,廣州警方又依法查抄了兩個使用甲醇製造假酒的地下窩點,並抓獲了向造假者非法出售甲醇的犯罪嫌疑人程才明和易新靈,至今已有22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樑醒蝦對記者表示,警方是依照《刑法》第144條: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程才明等10人呈檢察院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