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嗝,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據說一般人,連續喝7口水,打嗝就會停止,不過在美國卡羅萊那州有一個男子,他打了四十四年的嗝,喝多少水也不管用。
瓊15歲時發生了一場車禍,從那以後他就終日和打嗝爲伴。在這四十四年裏,他試過無數種方法,甚至有一個醫生還摘掉了他的一根肋骨,不過難纏的打嗝還是不肯離開他。
現在因爲打嗝他已經成了小鎮的名人,而他自己也非常樂觀的表示,打嗝已經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等待打嗝成了每天起牀的第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