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河南省安陽市“5·12”塌架致死事故中的8名事故責任人已被安陽市文峯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河南日報報道,安陽市文峯區檢察院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對河南省第七建築工程公司信益工程項目部經理馬清、副經理郭良享、工長董志安;鄭州高新監理公司信益工程總監理程國忠、施工現場監理孫棟良;北京第八城鄉建築滑模隊隊長劉領順(北京人)、副隊長鄧順彬(四川人);負責爲施工隊招募民工的當事人張寶民等8名責任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