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從天津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獲悉,目前國際上流行的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人才租賃”服務首次落戶本市。人才租賃服務可爲個人提供代管人事檔案、代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接轉組織關係、代辦專業技術職稱的申評、依據檔案內容出具相關證明等服務;爲本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三資企業、民營企業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代辦完全管理租賃、部分管理租賃、減員轉移租賃、試用人才租賃、專項人才租賃服務。目前,中天人力服務中心專門設立了登記服務檯,爲求職者提供免費的求職登記。
用人單位用人方便省心
據介紹,用人單位實行人才租賃後,每月只需100元左右的費用就可避免一系列繁瑣的人事工作及勞動糾紛。租賃機構可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對應聘者進行專業化的面試評估、心理測試,圈定合適人選後再由用人單位進行選拔,較之以往由用人單位自行招考更爲合理有效。用人單位可通過試用租賃在試用期間對人才進行考察,再從中選拔合適人才簽訂合同。
此外,實行人才租賃可使用人單位通過減員轉移租賃,減少企業的固定員工人數,增強企業面對經營風險時的應變能力,進而規避用人風險。一些屬於定員定編的用人單位通過人才租賃的方式招收員工,可在不擴大編制的情況下解決用人需求問題。
被租賃人員求職靈活穩妥
人才租賃將爲被租賃人員的求職、工作提供更靈活、穩妥的服務,從而增加就業出路,降低就業成本。人才租賃機構擁有廣泛就業信息渠道,能爲求職者提供更多的就業選擇;人才租賃機構通過對用人單位的考察,能對其做出較客觀、全面的評估,從而使租賃人員在沒有違約風險的情況下做出最佳的就業選擇;租賃人員與用人單位的協議到期後,若不再續簽,可進入人才租賃機構的人才信息庫,人才租賃機構將優先推薦就業;應屆大學生通過人才租賃積累工作經驗,可爲將來找到理想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由於租賃人員的人事關係屬於人才租賃機構,如果租賃人員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或遭受不公正待遇時,租賃機構經覈實後將有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
規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維護被租賃人員的合法權益,避免和化解了租賃人員直接與用人單位產生矛盾或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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