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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6日,水上公園發生一宗命案,被害人被人用利器殘忍捅死並棄屍湖中。公安南開分局刑偵支隊近百名刑警與市局有關部門協同作戰,僅用31小時即破獲這起夫妻作案的惡性情殺案件。5月17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夫婦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公園驚現帶血石凳
五一黃金週期間,水上公園裏如織的遊人匯成歡樂的海洋,但就在5月6日上午9時,水上治安派出所突然接到遊人報案:在公園中途四島藤蘿架下一石凳上發現有大片血跡。幾乎同時,本報記者也通過熱線電話得知此情,併火速趕到案發現場。南開刑偵一大隊隊長及刑偵四大隊、八大隊民警此時已到達現場進行勘查。石凳上、附近地面和草坪上都有大片鮮紅血跡,另有拖拉形成的血跡一直延續到12米遠的湖邊。初步推斷現場很可能發生了血案,石凳處即爲第一現場,屍體很可能被棄入湖中。
公安南開分局有關負責人親自趕到現場組織打撈屍體,11時許,屍體被打撈上岸。經檢驗,死者爲男性,30歲左右,頭部、前胸、後背處多處刀傷,系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醫鑑定死亡時間爲飯後3小時左右,案發時間應在5月5日晚8時至10時之間。另外,屍體口袋內空無一物,但金項鍊、金戒指、手錶等都沒有被拿走,由此初步判定,兇手並不是圖財害命,這應是一起蓄意謀殺案。
另外,經過進一步的現場勘查,在殺人現場東側六七米處又發現了滴落性血跡,經鑑定並非死者的血液。由此判斷兇手在作案過程中很可能也受了傷。據此,專案組立即在全市範圍內對各醫院、門診,以及賣紗布、止血藥的藥店進行細緻查訪,尋找嫌疑人,同時在各旅店排查失蹤旅客和可疑人員。
丈夫發現有第三者
經連夜案情分析,刑警們決定以確定屍源作爲案件突破口。5月7日凌晨,水上公園派出所接到公交司機王某的報案,稱其同事孫某於5月5日下午到水上公園遊玩後一直未歸,且6日整天都沒有上班下落不明。後經辨認死者照片,證實該人正是孫某。據王某稱:“我和孫某是一人一天輪班,我倆經常通電話,5日下午他給我來了3次電話,都說在水上公園玩兒,最後一個電話是晚上7點打的,說他正喝着第5瓶啤酒賞月,電話中還傳來一個女子的笑聲……第二天本來應該是他上班,但他整天都沒來,也沒請假,手機關機。我給他們家打電話才知道他整夜未歸,我還以爲他喝多了鬧砸兒被民警抓了,誰知道……”經查,當天孫某的妻子並沒有和他一起外出,當時在孫某身邊的女子有重大嫌疑,刑警據此確定了因情引發仇殺的偵查方向。
經一夜排查,專案組刑警將視線集中在與孫某接觸甚密、在開發區某公司工作的年輕女子李某某身上。李某某現年29歲,與丈夫高某一直感情不合,因經常乘坐孫某駕駛的公交車而與孫某相識,關係十分“融洽”。多種跡象表明,案發當日李某某與死者孫某曾經在一起。另據辦案民警調查獲悉,高某現年39歲,性格暴躁,沒有正當職業,動輒對李某某打罵。如果高某發現妻子與孫某的婚外戀情,很可能採取極端手段,他具備作案動機。於是高、李二人被定爲該案的重大嫌疑人。
經進一步調查,6日有人曾看見高某右手裹着白紗布,犯罪嫌疑人被初步鎖定。5月7日上午10時許,刑警趕往高某住處布控,牢牢控制住出入的每一條通道。
威脅妻子合殺姦夫
當日下午4時許,右手纏着繃帶的高某出現在蹲控民警的視野中,在確定目標後,指揮部發出抓捕命令。幾名刑警閃電般出現在高某面前,將其當場抓獲。與此同時,其他刑警衝入高家,從洗衣機中提取了尚未洗淨的血衣。經突訊,高某稱其妻李某某正在公司上班。刑警又火速趕往開發區,將李某某抓獲。
據李某某交代,她與高某結婚多年,發現丈夫一直隱瞞比自己大10歲的實情,且高某生性多疑,性情暴躁,李某某提出離婚,高某便威脅要殺她全家。礙於6歲的女兒,這個家庭才得以保存,但李某某始終生活在苦悶之中。三年前李某某在乘公交車時認識了司機孫某,兩人越聊越投機,逐漸有了感情併發生關係。今年4月的一天,這一切終被高某察覺,他威脅妻子稱要麼魚死網破;要麼讓孫某永遠在自己面前消失,李某某被逼無奈選擇了後者。4月30日,李某某按照高的要求與孫某約定5月6日去水上公園玩兒。6日下午,高、李一起來到水上公園後分頭行事,高某準備了一瓶加有大量安眠藥的飲料,讓李某某給孫某喝,但孫某隻喝了一口便以太苦爲名丟在一旁。高某跟蹤二人直至天黑,終於在藤蘿架下覓得機會實施狠手,在揮舞利刃時不慎劃破了自己的右手掌……
至此,這起由婚外戀引發的情殺血案,在案發31小時後即勝利告破。
採訪犯罪嫌疑人手記
他說:“我不允許別人騷擾我妻子”
犯罪嫌疑人高某自稱有600度的近視,當記者來到他面前時,他的目光直視前方,一片茫然,但是他臉上那一股陰鷙之氣依然令人心底生寒。在與記者的對話中,他時而沉默、時而辯駁,不斷爲自己的罪行開脫,眼神中流露出一絲狡詐。
“我得知妻子有外遇是不久前的事,我知道以後首先覈實是否是真的,如果不是真的我不就成了猜疑了嗎,那樣就不好了。我已經40歲了,不是衝動的年齡,我有我的思路和頭腦。”
“你的思路和頭腦便用在處心積慮去預謀殺人嗎?”記者問道。
“我沒想要殺他。當時我便向她詢問事情的原委,她對我說已經同孫某交往好幾年了。我說既然你們已經認識那麼久,肯定有感情了。咱們如今面前有兩條路:一條是協議離婚,這樣省事;另一條就是去法院打離婚,那樣費些事。我們有一個6歲的孩子,如果沒有發生意外的話,家庭也是很美滿的。她如果同意離婚,我心裏也是不情願的。她不想離婚,表示要改。我也不想毀掉這個家庭,努力維持這個家庭。我對她說如果想改那就以後規規矩矩好好過日子,孫某那裏我會找他談,會用男人的方式去解決。”
“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不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應該給她改正的機會,就像一盆水潑出去,不可能再收回來,人犯了錯得給一個改正的機會。我初衷是這個想法。”
“你口口聲聲說給犯錯的人改正的機會,但是你爲什麼不給被害人孫某一個機會?”
聽了記者的話,高某恨恨地從牙縫裏擠出一句話:“我想挽救我的家庭,我不允許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人騷擾我的妻子,干涉我的家庭……”
她說:“爲保護全家我只好放棄他”
記者見到李某某後,很難將面前這個瘦小、孱弱的女子與兇殺這個詞聯繫到一起。
“和高某結婚快8年了,雖然不能說幸福,但我還是很愛這個家,愛我的孩子。高在婚前對我隱瞞年齡和病史,婚後第6天就因小事動手打我,我提出離婚,他就嚇我,說只要離婚就要我全家人的命,我很害怕。”
“當你和孫某認識併發生關係時,你是怎麼想的呢?”
“我和他發生這些事不是爲了尋刺激,我經常乘孫某的公交車,開始只是閒聊,後來他約我出去玩兒,我覺得他人還不錯,而且年齡接近,就對他傾訴一些家庭、生活中的鬱悶和委屈,來緩解工作生活的壓力以及壞心情,雖然他不能幫我什麼,可是我覺得和他在一起時很開心。至少在我空虛的時候,可以放鬆一下。”
“你說害怕你的丈夫,不怕被他發現你和孫某的關係嗎?”記者問道。
“我們的事被他知道後,他對我說只有兩條路,一條是離開他,另一條就是聽他的安排,讓孫某消失。當時我怕得要命,我想他可能要動真的了。爲了保護我的全家,只好選擇後者把孫放棄掉。我也想過後果,他如果真的殺了孫以後,也會對我下手的。我捨不得孩子……”提到孩子,李某某掩面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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