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今年要全面實行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將派駐機構由中央紀委監察部和駐在部門雙重領導改爲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直接領導。
據記者瞭解,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是由黨中央批准,根據2001年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關於“紀律檢查機關對派出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決定作出的。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有利於派駐機構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增強其權威性,強化派駐機構的監督檢查職能,逐步完善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自2002年以來,中央紀委監察部按照“調整職能、理順關係、總結經驗、有序推進”的要求,先後在衛生部、發展改革委等8個部門進行派駐機構統一管理試點工作。
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其主要職責是: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國務院決定、命令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經批准,初步覈實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駐在部門司局級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承辦中央紀委監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爲了積極穩妥地推進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改革工作,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先對派駐機構的業務工作和幹部工作實行直接管理,後勤管理仍按原有渠道和辦法由駐在部門負責。同時鑑於目前派駐機構的設置情況比較複雜,既有雙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又有單派駐紀檢或監察機構,今年先完成對雙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工作,同時對單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進行調研,適時作出部署。地方各級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的統一管理工作,各地將根據情況,在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穩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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