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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黨中央批准,中紀委監察部今年全面實行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爲便於社會對此有進一步瞭解,記者(以下簡稱記)專門採訪了中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統一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以下簡稱答)。
記:請您談談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重大意義。
答:我們黨一貫重視黨內監督工作。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監督問題,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強黨內監督。爲進一步加強對地方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中央決定由中紀委、中組部組建專門巡視機構和專職巡視隊伍,計劃在5年內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一至兩遍,去年已派出5個組,對7個省進行了巡視。爲加強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中央做出了對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重大決策。這一決策有利於派駐機構保持相對的獨立性,增強其權威性,強化派駐機構的監督檢查職能,逐步完善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
記: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工作上將主要發生哪些變化?
答:主要的變化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強化了監督職責。過去派駐機構也有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監督的職責。但在雙重領導體制下,派駐機構難以充分發揮監督的職能作用,在實踐中也是一個比較薄弱的環節。實行統一管理後,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職責,並把監督作爲派駐機構第一位的職責,把派駐機構履行監督職責的情況,作爲考覈派駐機構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
二是加重了派駐機構查辦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職責。實行統一管理後,派駐機構的業務工作由中紀委、監察部直接領導,重要情況和問題直接向中紀委、監察部請示報告,派駐機構可以直接決定立案調查駐在部門有關幹部的重要案件,這有利於派駐機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查辦案件的工作力度;
三是派駐機構幹部改爲由中紀委、監察部直接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後,派駐機構幹部的考察考覈、提拔任用由中紀委、監察部直接負責,有利於他們放手大膽開展監督工作。
記: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如何切實達到強化監督的目的?
答: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主要目的是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要緊緊圍繞強化監督職能這個重點,切實加強對駐在部門黨政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的監督。派駐機構要把加強監督作爲第一位的職責,切實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爲失範。要從關心、愛護幹部出發,對領導幹部多提醒、多幫助。要積極探索履行監督職責的方式方法,緊密結合駐在部門和所屬系統的實際,圍繞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突出監督重點,把教育、預防、監督、懲處有機地結合起來,切實發揮出新體制、新機制的作用。
記: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如何處理好與駐在部門的關係?
答:爲了便於派駐機構履行職責,紀檢組組長繼續擔任駐在部門黨組成員,並參加駐在部門有關行政領導會議,但不參與所在部門的業務分工;派駐監察局局長列席駐在部門有關行政領導會議。
這麼做主要是基於以下考慮———
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是對權力行使的監督,這種監督應當是全過程和全方位的監督。明確派駐紀檢組組長繼續擔任駐在部門黨組成員,並參加駐在部門有關行政領導會議,但不參加與駐在部門的業務分工,既便於派駐機構及時瞭解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情況,又保證了其監督身份的相對獨立性,有利於派駐機構更加有效地實施監督。同時紀檢組組長在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反腐倡廉工作中,能具有相應的身份,保證其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具有更大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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