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穩定勞動保障協管員隊伍,更好地發揮其作用,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日就加強對勞動保障協管員管理、確保協管員工資性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及時發放做了進一步規範。
提高工資補貼標準
天津市再就業資金對勞動保障協管員的工資性補貼標準由每人每年補貼4000元提高到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補貼,從每個勞動保障協管員上崗之日起執行。今年7月1日前,執行新標準與原標準差額部分的補貼資金從市再就業資金中列支,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一次性撥付,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組織發放。從今年第三季度起,補貼資金由市財政按照新標準對區縣財政轉移支付。同時,建立勞動保障協管員採集就業崗位信息和推薦就業成功的獎勵制度,獎勵資金從區縣再就業資金中列支。
增加醫療保險補貼
勞動保障協管員社會保險補貼由養老、失業兩項增加到養老、失業及醫療三項補貼。補貼標準爲:單位應該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補貼部分按本市困難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確定的基數和比例(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3%)計算。
醫療保險補貼自2004年1月1日起實行。各區縣勞動保障中心將建立勞動保障協管員社會保險補貼的專門賬號,爲符合條件的協管員辦理補貼手續,接續社會保險。因各種原因未能轉移社會保險關係的協管員,須提供寫明不轉原因並簽署個人意見的書面材料,交各街勞動保障中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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