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日對被告單位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周正毅等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虛報註冊資本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對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千三百萬元;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七百萬元,決定執行罰金人民幣四千萬元。對被告人周正毅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
據悉,周正毅案的另外兩名同案被告人也被定罪處罰。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5月19日至20日依法公開審理了此案。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委託的辯護律師出庭辯護。
經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查明: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周正毅於1999年6月至2003年5月間,指使他人通過融資方式,集中鉅額資金,連續買賣或者不轉移股票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徐州工程機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持股量最高時佔這一股票流通股的95.93%,導致這一股票價格上漲402%的異常波動,從中獲取非法利益。周正毅還於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間,採用將虛增的7億餘元資本公積金轉爲實收資本的手法,使用虛假驗資報告,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把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從人民幣1億元增至8億元,虛報註冊資本人民幣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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