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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司法機構1日對被稱爲“臺灣教育界最大貪瀆弊案”的“景文案”作出一審判決,33名被告中,15人獲判無罪。臺灣前“教育部常務次長”林昭賢因爲不當覈准臺灣景文高中增班以換取超低價買入別墅,判刑最重,被依收賄罪名判處12年徒刑,剝奪“公權”6年;另有13名被告分別因貪瀆、僞造文書等罪名判處3個月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根據臺灣司法機構調查,林昭賢是在擔任臺北市教育局長時,在1994年上半學期逼迫下屬覈准景文高中隔年增開三班然後以折價1000多萬元新臺幣的超低價購得別墅,加上涉嫌在司法機構偵辦期間要求證人串供,因此予以重判。在此過程中,承辦景文高中增班一事的官員蔡先口、陳達郎因未對此違法行爲進行勸阻,一併獲判有罪。
被控同樣以低價購買別墅爲代價,涉嫌違法覈准景文高中動用基金的臺灣“前教育部長”楊朝祥,則因爲私校動用基金並非個案,且所購得別墅確實有重大瑕疵,降價合理,因此獲判無罪。
臺灣前“立法委員”賴晚鐘在“景文案”中被控向諸多公家單位施壓,企圖覈准景文開發“土地證照”,司法機構因考量景文校地開發確實有其特殊性,且法律上又無明文規範,賴晚鐘爲此四處奔走促請公務員辦理該案,因此認爲賴晚鐘並無違法情形。
被控違法淘空校產、吸金的景文集團負責人張萬利、張志平父子則因逃亡海外通緝在案,不在本次宣判之列。據介紹,在臺灣,由於當局監管不嚴,開辦收費較高的私立學校往往成爲一些不法商人牟取暴利的手段,景文集團負責人張萬利因此在臺灣教育界創造了“景文傳奇”。1986年,臺灣景文集團向臺灣“教育部”申請籌設景文工商專校,10年內,景文工商專校從一間毫不起眼的專科學校,發展成爲一家綜合學校,學生人數突破萬人。景文高中也曾同樣“輝煌”。島內輿論評說,張萬利之所以能如此順利,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擁有“雄厚的政商人脈”。
2000年,景文集團財務危機暴發。臺灣司法機構因懷疑當局高層官員涉及其中,遂展開偵查。隨着調查的深入,越來越多的當局高層官員捲入其中,“景文案”因此逐步從社會事件向政治醜聞的方向轉變。島內輿論認爲,“景文案”可以說是臺灣近年來發生的最大丑聞,其“牽涉範圍之大,淪喪程度之深,都是過去數年來所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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