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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聯社報道,美英兩國1日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了修改後的伊拉克新決議草案。這個決議草案給與伊拉克新的臨時政府控制伊拉克軍隊和警察的權力,並將聯合國授權多國部隊駐伊的期限定在2006年1月。
修改後的決議草案明確聲明,伊拉克臨時政府將擁有“全部主權”,以及伊拉克人民能夠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前途、控制他們的自然資源和協調國際援助的權力。
這一決議草案規定,新的伊拉克臨時政府將正式要求15萬美軍和其他國家的軍隊留在伊拉克,使美軍留駐伊拉克合法化,但草案沒有特別提到給與伊新政府領導人要求這支多國部隊撤離的權力。
伊拉克新的臨時政府總理伊亞德·阿拉維說,伊拉克要求多國部隊留駐,但是在恢復伊拉克安全的進程中,伊拉克安全部隊將“起關鍵作用”。
修改後的草案提出,伊拉克根據憲法建立一個民選政府之日,也就是多國部隊結束駐紮的日期。但人們預料,這樣一個民選政府在2005年12月或2006年1月前不會產生。
這個決議草案要求在12個月內重新審議美軍駐紮的期限,或者在伊拉克過渡政府提出要求時再作審議。這個過渡政府預期將在明年1月通過選舉建立。
決議草案說,在伊拉克過渡政府的要求下,聯合國安理會準備終止多國部隊駐紮的授權。這就是說,伊拉克要求多國部隊撤離,還要提交聯合國討論,得到聯合國同意,伊拉克政府無權要求多國部隊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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