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頒佈後,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不久前,參加中央綜治辦和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全國範圍進行的閒散未成年人犯罪調查的天津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關穎,通過對2千餘名未成年犯和1千餘名普通未成年人調查資料的分析比較認爲,忽視思想道德教育是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誤。
據關穎介紹,該項調查列出了未成年人日常學習生活中涉及的學習功課、健康、體育鍛煉、與同學交往、師生關係、業餘愛好、思想品德、吃飯和穿衣、花錢、心理狀況、閒暇活動等13項內容,考察了父母對孩子是否關心、關心的程度。
統計結果表明,未成年犯和普通學生的父母對孩子關心方面的最大差異,非常突出地表現在對孩子思想品德的關心程度不同。普通學生的父母對孩子思想品德的關心程度最高,都排在13項內容之首,而未成年犯父母對這方面的關心程度都在第4位之後,說明他們並沒有充分認識“德是爲人之本”的道理,“重智輕德”的教育價值觀使他們在孩子的教育上出現致命的失誤,以致孩子在做人最基本的問題上栽了大跟頭--孩子尚未成年便走上了犯罪道路。
關穎認爲,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礎,家庭對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關係到孩子走什麼路、做什麼人、能否成才的關鍵問題。現在有許多父母往往是一想到培養孩子成才,就很自然地聯繫到智力開發,一講到家庭教育,認爲就是盯住孩子的學習,而對於孩子如何做人的起步教育則忽略不管。
關穎說,事實上,家庭對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有着天然的優勢。從人的社會化過程來看,未成年階段是人的品德、個性形成的重要時期,大部分時間是在家庭度過的。這個時期的孩子具有很強的可塑性,接受能力和模仿能力都非常強,所以也是父母對孩子進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最佳時期。從家庭教育的特點來看,它融於日常生活之中,教育與生活在時間、空間、活動上往往是統一的,更容易被孩子所接受。所以家庭對未成年人進行道德教育,比任何教育載體都更具優勢,關鍵是父母要提高認識,社會也應當對父母進行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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