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北京東方企盾商務調查有限公司總經理劉長江從瀋陽回到北京。12小時之前,瀋陽市民政局新聞發言人宣佈:“中國私人偵探協會(籌備會)”未經民政部審批,擅自開展社團活動,依法予以取締。
北京有4家調查公司去瀋陽參會,會議取消後全部返回北京。由被譽爲“中國第一私人偵探”的孟廣剛發起,90餘家調查公司參與的爲私人偵探正名之舉,尚未真正起步,便遭到當頭棒喝。
早在1993年,公安部就頒佈通知,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私人偵探所性質的民間機構。但各種形式的調查公司還是如雨後春筍般越來越多,目前全國已有上千家。雖然這些機構實際的業務範圍往往都屬於私人偵探的性質,如婚姻家庭糾紛、經濟債務糾紛等類案件中的調查取證等,但廣闊的社會需求給了他們生存的空間。
最近,公安部傳出消息,將首次在北京、上海、廣州、重慶等10個大城市公開調研私人調查服務機構。藉着這股東風,孟廣剛發起“首屆中國私人偵探論壇暨成立中國私人偵探協會(籌備會)”。按照會議程序,6月6日至6月8日,“偵探”們準備成立協會的“籌備會”,並選舉出會長、副會長及組織機構人員,確定《協會章程》、《中國私人偵探宣言》等一系列文件,大會還將內部出版中國私人偵探的第一本刊物《偵探》。
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導師何家弘教授認爲,私人偵探以商業方式介入社會法治秩序,應當可以成爲對政府管理社會職能的補充。這可以降低政府運行成本並提高社會管理效率。但由於“私人偵探”還沒有合法,“行業”中的確出現了良莠不齊,時有侵犯人權之爭,收費混亂等現象。而一紙封殺令並不能解決這些問題。
何家弘說:“首先應該承認私人偵探的合法地位,讓它從‘半地下’經營轉變爲‘地上’的公開經營,然後引導其發展,規範其活動。可以通過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加強對私人偵探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加強對私人偵探機構的註冊登記和業務範圍管理,使私人偵探得以良性且有序的方式服務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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