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起,北京市民申領因私護照、港澳通行證和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等出入境證件,從遞交申請材料到拿到證件,只需要5個工作日,這已經是本市公安機關第5次縮短辦證時間。這個時限已經等同於公安部規定的加急時限。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處長杜太原昨天告訴記者,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國率先推出的這一新的便民舉措,是爲了給北京創造良好的出入境環境。5個工作日的辦理期限,不僅在國內屬最短,就是在國際上也並不多見。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做法是15個工作日。
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統計數字顯示,近幾年,市民辦理出入境證件呈現大幅上升趨勢,特別是去年9月1日起北京實現居民按需申領出入境證件,以及放開個人港澳遊後,北京市公安機關日辦理量一直在1500份左右。杜太原表示,爲了滿足市民縮短辦證時間的要求,出入境管理處從年初開始專門組織人員開展調查,從受理、審覈、審批、制證等各個環節入手,對內部程序管理和運作系統軟件上提高效率,從而實現了縮短辦證時限。
據悉,對於急需出國奔喪、看望危重病人、緊急商務、出國留學時間緊迫和外國簽證到期以及其他緊急需求,仍然可以申請“加急”辦理。杜太原特別強調,雖然已將申領時間縮短到5個工作日,不過公安機關仍然根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的原則,對出國奔喪、看望危重病人的情況,可以在2-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確有緊急需求者,也能夠實現1個工作日辦理。
曾4次縮短辦證時間
第一次縮短時間是1992年,將辦理時間縮短至20個工作日;第二次縮短時間是1996年,將辦理時間縮短至15個工作日;第三次縮短時間是2001年,將辦理時間縮短至14個工作日;第四次縮短時間是2003年,將辦理時間縮短至10個工作日;如辦理特快專遞,可縮短2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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