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大火中犧牲的20名消防官兵之中的劉慶東、張尚、戴和熙、田規華、鍾林林的親屬彙集雁城衡陽,商討通過法律的手段向坍塌事故責任人李文革等六人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據悉,這五名烈士的家屬只是20名烈士家屬之中抵達衡陽的第一波:其他15名家屬也或正在來衡路途之中或準備來衡。
在此之前的5月21號,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檢察院分別向20名烈士的家屬下發了委託訴訟代理人委託書,表示烈士家屬可以向有權向火災責任人“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帶着這一通知,烈士家屬來到衡陽珠暉區人民檢察院,期待在烈士離去只後向責任人李文革等六人討個公道。
聚首:欲向李文革討個公道
烈士劉慶東(11.3大火中犧牲的最年輕烈士,年僅19歲)的父親劉規生(耒陽市龍塘鎮人)是第一個趕到衡陽市區的。
據他介紹,5月28日,他接到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檢察院於5月21日簽發的《委託訴訟代理人告知書》,“告知書”表示,20名烈士家屬有權向大火坍塌事故責任人李文革等六人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請求。
在劉規生出示的這份編號爲珠檢刑委代(2004)89號“告知書”中,記者看到了如下內容:
我院收到珠暉區公安分局移送審查耆宿的李文革等六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一案的材料,告知你等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有權提出附帶民事責任訴訟請求。
在接到這一“告知書”之後,劉慶東分別向其他19名同樣犧牲在衡陽“11.3”大火中的烈士家屬打聽具體情況,家屬們均表示要在最近幾日趕到衡陽,一起商討具體操作事宜。
據劉慶東的介紹,他們5位烈士家屬只是第一波趕到衡陽的,其他15位烈士的家屬要麼“還在來衡陽的路途中”,“要麼正準備來衡陽。”
“屆時,我們肯定會運用法律手段,來爲我們犧牲的親人們討個公道。”專程從安徽趕過來的烈士張尚的父親張聖如是說。
檢察院:準備進入訴訟階段
昨日下午4時,記者陪同5名烈士家屬一起前往衡陽市珠暉區人民檢察院瞭解案件的詳細情況,不巧的是,負責此案件的幾個檢查官均不在。據民事科二科的一位姓杜的負責人介紹,珠暉區檢察院確實向烈士的家屬下發了上述“告知書”,而他們也只是“依照法律程序”,認爲“烈士家屬們有這個權利”。
這位負責人表示,如果烈士家屬們向法庭提出訴訟請求,個人起訴和集體起訴兩種形式均可。
“檢察院正在忙着對李文革等六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訴訟,如果烈士家屬們也提出民事訴訟的話,這一案件可以同時開庭。”杜姓負責人說。
先期趕到的家屬們向記者表示,他們在最近這兩天還不會通過法律途徑提出訴訟請求,“我們還想等到家屬們都聚集到衡陽之後才一起訴訟。”劉慶東說。
烈士父親:多少錢也贖不回我的兒子
據悉,在此之前的2003年11月19,在去年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事故中英勇犧牲的20名公安消防官兵被追認爲革命烈士的第三天,20位烈士的家屬分別獲得了總共30萬的理賠金和捐款。
“現在看來,再多的錢也無濟於事,再也救不回我的兒子。”63歲的劉規生一想起兒子劉尚的犧牲就不禁老淚縱橫:“我們不是爲了錢而來的,我們是想看看犯罪嫌疑人們到底會有個什麼下場。”
烈士鍾林林(時任武警湖南省衡陽市消防支隊石鼓中隊中隊長)的妻子曾鵑想起丈夫的犧牲眼眶也溼潤了:“從老鍾走後我就辭去了工作,我再也安心工作不下去了,多少個夜裏,一想起他我就躲在被臥裏偷偷地哭。”
另一個細節是,在劉慶東向記者述說現在家境的同時,他的妻子則躲在旁邊悄悄地抹着簌簌落下來的淚。
回頭看看我們的烈士:本可避免的悲劇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烈士的家屬完全有權利將犯罪嫌疑人告上法庭,因爲衡州大廈存在嚴重的工程問題,而這也是造成我們20名消防官兵犧牲的根本性原因。”衡陽市消防支隊副政委李華興說,“事情過去這麼久之後回過頭去想想,如果工程沒有問題,悲劇根本就不會發生。”
“他們都是獨生子,都是家庭的頂樑柱。英雄逝去了,他們的家人呢,又會得到什麼樣的補償?不然英雄過後多年,還有誰會記得當年在衡州大廈下發生的那一幕悲劇,又還有誰去想想他們的家人是過得如何的悲哀?”李華興說。
據悉,衡陽市消防支隊非常支持烈士家屬們的訴訟請求,並聯系各方爭取這一案件的早日開庭審理。
新聞回放:
讓我們把視線拉回到2003年11月3日那個充滿黑色的日子。
那日凌晨,衡陽一棟八層商住樓發生重大火災,衡陽市消防支隊官兵在救火中,樓房突然坍塌有部分官兵被突然倒塌的樓房壓在底下。
3號凌晨5點42分,衡陽市消防支隊接到火災報警,三分鐘後20名官兵和兩臺消防車到達火災現場。當時火勢燃燒迅猛,無法控制,商住樓上400多名羣衆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消防指揮中心又緊急派出200多人趕赴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則,迅速疏散被困羣衆並深入火場內部實施滅火。3號8時30分左右,全部居民安全撤出,火勢基本得到控制。正在此時,現場部分樓房突然倒塌,將正在滅火的幾十名消防官兵埋壓在廢墟中。
從6號搜尋結束,20名消防官兵遇難,包括4名新聞記者在內的16人受傷。
這一事件震驚全國。
2003年12月22日,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事故原因調查取得進展,聯合調查組初步認定,導致衡州大廈坍塌的根本原因是大火燃燒時,在衡州大廈西部偏北的5根柱子損毀比較嚴重,這5根柱子承載能力下降,在重載的壓力下倒塌,繼而引起衡州大廈3000多平方米建築的坍塌。
在此之前一天,12月21日,經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衡陽“11·3”特大火災坍塌事故犯罪嫌疑人、坍塌的衡州大廈開發商永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文革21日被當地警方逮捕。20日,這起事故的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永興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永開和負責衡州大廈工程建設的魏東衡也已經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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