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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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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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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 |
雲南森林公安局近日破獲一起特大走私販賣野生動物案。森林公安局經過對當地野生動物銷售網絡長期排查,在昆明市郊發現了一個與境外勾結走私販賣野生動物的犯罪團伙。6月1日上午,森林公安局等待時機成熟之後,決定出動40名警力,兵分5路,把這個團伙一網打盡。6月8日的《經濟半小時》節目播出了記者周勇、曹莉等跟隨警方一起進行的行動。
雲南森林公安局人員告訴記者,這次抓捕行動能夠圓滿成功,最關鍵的一點,是這次行動達到了人贓俱獲的目的,這爲下一步的偵破、處理,提供了可靠的依據。據《經濟半小時》的記者瞭解,6月1日這天,雲南省森林公安局的公安幹警們一共破獲了5個走私窩點。
雲南警方這次破獲案值上千萬的走私販賣野生動物大案,也不是偶然的。據警方介紹,由於有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和漫長的邊境線,雲南現在已成爲走私野生動物的主要通道。其中,重要的路線有三條:一是從緬甸經雲南德宏州瑞麗、芒市入境;二是從老撾經雲南西雙版納州入境;三是從越南經雲南河口入境。而且,犯罪分子利用銀行來代替以往的現金現貨交易,利用海、陸、空、內河爲走私的交通網絡,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那麼,這起走私野生動物大案,是如何露出蛛絲馬跡的呢?
實際上,以陳剛爲首的這個犯罪團伙,早在2002年就已經進入了雲南森林公安的視線。當時,雲南森林公安曾接到線報,說有一個姓陳的男子,長期在昆明和雲南各地州走私販賣野生動物,並且組織了一條完整的犯罪網絡。而在這之後,長達兩年的時間裏,雲南警方几次佈網,都讓陳剛逃脫了,那陳剛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他是如何控制這個上百人的走私網絡的呢?
陳剛是四川人,有近10年走私販賣野生動物的經歷。從2001年開始,衆多舉報都將矛頭指向他。那些已經被剝去鱗片的穿山甲就死在陳剛和他的同夥手裏。雲南森林公安局的人員告訴記者,“它還沒怎麼死的時候剝,就是這個樣子,它還有血液循環。這個就是穿山甲還沒死,就是正在死的時候剝的,這個是已經死了以後剝的,你看,血全淤在一起了。”他還告訴記者,“這個是針管就是注水的,注這個水是爲穿山甲增加重量用的。”
雲南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長錢榮發又告訴記者,“兩年多來針對陳剛的抓捕並不順利。
主犯陳剛基本上不和買家接觸,通過助手,單線聯繫,所以抓到馬子抓不到他。”
這2年下來,錢榮發把陳剛看成了自己的對手,他一直在尋找一個擊敗對手的機會。他更多的是考慮破案時機,就是說,能不能人贓俱獲。
5月28日,雲南森林公安局得到線索,在昆明市管渡區前衛鎮清棚新村一帶,發現了陳剛和他同夥的蹤影。警方等待了兩年,抓捕陳剛的機會再一次出現。但是,這個機會裏面還有很多未知數,包括陳剛具體的藏身地點和隱藏野生動物的地點都沒有確定,那麼,這時候警方是如何找出陳剛的呢?
在採訪中,很多附近的村民告訴記者,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家周圍有一個存放野生動物的倉庫,因爲,他們從來沒有聽到過這些動物的叫聲。而其實穿山甲的叫聲象嬰兒的哭聲一樣,而且聲音非常大,爲什麼穿山甲在這裏失聲了呢?
雲南省森林公安局的刑偵人員告訴了記者其中的原因,“把這個安定給它注射到它體內去,起到鎮靜的作用,它就不叫了,那麼就昏過去了。”
動物的聲音無法爲偵破提供線索,儘管,警方已經初步確定犯罪嫌疑人藏貨的地方就在這幾座樓之間,那麼究竟是哪一個房間呢?雲南省森林公安局的刑偵人員謝海霞對記者說:“當時我把這裏觀察了一個遍,之後發現這個窗戶和別的家不一樣,而且,大白天亮着燈。”事後記者得知,之所以採取這樣的鐵絲網封住窗戶,爲的是穿山甲的爪子比較尖利,如果要逃跑,一般的網子根本攔不住它。
在等待了2個小時之後,線索終於出現了。刑偵人員謝海霞告訴記者,“大約下午四點的時候,門開了,有一個小工搬貨,應該是野生動物。20分鐘後知道,貨物被送到火車站。”那天下午,昆明的多變的天氣突然降溫,身着單衣的謝海霞一直守侯在河邊,終於,狐狸再一次漏出了尾巴。刑偵人員謝海霞確定,就是這裏。
雖然警方初步認定了陳剛就在前衛鎮這一帶活動,但他到底在什麼地方落腳,還難以確定。對警方來說,僅僅抓到陳剛並不算完成任務,只有人贓俱獲才能真正把陳剛和他的同夥繩之以法。那麼,警方又是如何張網捕魚的呢?
5月31日下午,一對夫妻在這個小區裏打聽着租房子,他們就是化裝成夫妻的雲南省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史英平和謝海霞。此前,史英平曾經按照舉報線索先後去過車站、網吧、郵局尋找過犯罪嫌疑人,但均無所獲。這一次,兩個人按照事先了解的情況找到了這個房子。然而,向房東打聽的結果,四川口音的陳剛並沒有在這裏出現。
雲南省森林公安局森保處處長史英平對記者說出當時的情況:沒有四川人,這個房東跟我們講,二樓都是他們做花卉的;三樓是住的貴州的;四樓是住的他們老鄉,昭通的。當時我們一瞭解一聽沒有四川人,我們當時還有種懷疑。
當晚,房東逐層開始收房費。一個細節讓史英平產生了懷疑:二樓原來說住的是房東的工人,爲什麼還收房租呢?當時房東告訴他們,二樓都是他的員工。我們想他的員工,正常應該講他工資裏或者每月都扣掉了,爲什麼他又在這來收房租了?我倆特別注意這裏住了一些什麼人說話是什麼樣的。
當史英平把觀察重點放在二樓不久,當晚,來自二樓的吵架聲吸引了他的注意:六點多鐘,他們發生爭吵。其中他那個媳婦就說四川話,到晚上10點多他的兄弟和他的兄弟媳婦來勸架的時候,我們在外面聽到他們一會說陳剛,一會說陳明。我們(斷定)就是住在這裏的。
6月1日上午,抓捕工作開始。在抓獲陳剛、陳明等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同時,警方在房間發現了陳剛藏匿的野生動物內臟。在箱子裏搜出來了三顆熊膽。據陳剛交代,他每顆熊膽在下邊收的購價是700至900元,然後他賣出去,一顆熊膽可以賣到2300至2500元左右。
記者從警方瞭解到,陳剛犯罪團伙走私的足跡不僅僅侷限於雲南,而是遍佈湖南、廣東等六個省市。目前,警方已經追回了陳剛發往湖南的穿山甲。
根據國際刑警組織統計,全球每年野生動物走私金額達到了150億美元,成爲繼軍火、毒品之後,第三大暴利走私活動。比如,一隻貓頭鷹在境外收購只要1.6元,最後賣到沿海地區就得要1500元,價格翻了近1000倍。其中的暴利,超乎了我們的想象。雲南邊境地區,以前除了毒品,主要走私香菸、酒和橡膠。但從90年代之後,隨着國內市場需求急劇增加,野生動物成了一個越來越有利可圖的走私對象,犯罪網絡也從以前比較簡單隨意的個體走私,逐步發展成組織嚴密的團伙走私。在暴利的驅使下,這些走私集團的犯罪行爲,變得日益猖獗。
在通過走私野生動物獲取暴利的同時,這些犯罪分子也在琢磨,怎麼逃避警方的打擊,從而降低自己犯罪的風險成本。特別是在像陳剛這樣,帶有專業性、壟斷性的大規模走私團伙裏,他們組織嚴密、手段先進,這給警方的偵破工作增加一定的困難。
目前,打擊跨國走私野生動物犯罪尤其需要良好的國際合作。雲南省森林公安局告訴記者,他們與境外警方有過多次合作,但目前這些合作的級別和層次都比較低,經費投入不足,也缺乏情報信息共享的制度。而也有專家認爲,對野生動物走私案件,除了重點打擊、懲處外,還應該對食用者採取相應的法律制裁。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制止走私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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