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吉林市中百商廈發生特大火災
今日上午9時,吉林市中百商廈“2·15”火災案在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廈偉業電器行僱員於洪新在倉庫吸菸引發大火,當日值班人員陳忠、曹明君擅自離崗,致使羣衆沒能及時疏散,造成54人死亡,70餘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00餘萬元。
5月24日,吉林市檢察機關對於洪新以失火罪提起公訴;對中百商廈總經理劉文建、副總經理趙平、保衛科科長馬春平、科員李愛民以消防責任事故罪提起公訴;對保衛科副科長陳忠、科員曹明君以重大責任事故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