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授“翁媳戀”證據不足
天河法院昨判老教授與妻子離婚因證據不足法院不支持其妻的賠償要求
廣州天河某高校一名73歲的退休教授要離婚,理由是“與結髮之妻感情破裂”;其妻古稀之年面臨婚姻解體,指出丈夫“其實跟兒媳有染”;老人已離異的兒子站在母親一邊,怒斥“父親是我婚姻的第三者”。一樁老年人的離婚訴訟因此格外引人注目。
昨天,這對老夫妻近半世紀的婚姻經天河法院判決而結束。感情和道德上的是非曲直,法庭無法審判,但老教授的離婚請求獲得了法院支持;其妻踢爆的“翁媳戀”內幕則因證據不足,法院沒有采納,也就不能確認男方對婚姻有過錯,因此她據此提出的一系列賠償要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決:48年老夫妻離婚
翁媳戀難以採信
昨天上午,白髮的王豫冒雨到天河法院簽收了判決書,而林瑾的代理人領了判決後匆匆離去,他本人沒見蹤影。
天河法院判決:鑑於原被告已分居多年,感情已徹底破裂,現在林瑾再次起訴要離,法院依法准予。鑑於兩位老人未能對共有的房產價值及歸屬達成協議,又都表示無力自行解決居住問題,法院沒有分割房產所有權,而是判決他倆按原來分居的狀態各自使用房屋。對王豫提出的林瑾鬧“翁媳戀”的主張,法院認爲她沒有提供充足的證據證實,因此她據此提出的一系列賠償要求,法院沒有支持。
王豫拿着判決書告訴記者:“事實上兩人什麼也沒得到。”對林瑾與兒媳關係的舉證問題,她顯得頗爲難:“這件事其實清清楚楚,我和兒子甚至孫子都感覺得到,但要抓到他們在一起的證據,手段合法嗎?法院相信嗎?到哪一步才能證明‘有染’呢?”老人說,她真的很無奈。
目前,雙方都尚未明確表示上訴。
事件回放:老教授執意離婚妻說是因翁媳戀
今年74歲的林瑾退休前曾是廣州市天河區某重點高校經管學院教授。他與王豫早年在北京一所著名高校結識,至今婚姻已走過48個年頭,兩人育有一子二女。去年3月,林瑾將結髮之妻訴至天河法院,以與王豫夫妻感情破裂爲由提出離婚,王豫則不同意離。去年5月,天河法院判決不準予兩人離婚。
去年12月,林瑾再次與老妻對簿公堂,稱他與王豫婚後常年分居,缺乏溝通,性格不合,矛盾多多,早已分居分食,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加之王豫與兒子“串通”起來對他實施家庭暴力,他被迫離家避禍。基於這些理由,林瑾又一次提出離婚,並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有的一套房屋。
王豫則稱,她與林瑾感情破裂的真兇是林瑾跟兒媳秦冰關係曖昧。爲此,王豫提出,林瑾要賠償她精神損失費5萬元,另每月付給她生活費1000元。爲了證實“翁媳有染”,王豫提供了林瑾和兒媳在三亞、肇慶旅遊的合影,一張屬於林瑾、但由兒媳代辦的存款底單。
(文中當事人系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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