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欠稅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對長期欠稅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應將其列入監控重點,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現“死欠”問題。
新通知強調,凡納稅人沒有繳清欠稅的,應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其生產經營、資金往來、債權債務、投資和欠稅原因、清欠計劃等情況,報告間隔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稅務機關則據此建立欠稅檔案,實現對每個欠稅人的動態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