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加強對基層檢察院建設的具體領導,全國檢察機關將建立上級檢察院領導聯繫點制度。
記者從在青島召開的全國基層檢察院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這項制度的規定,從今年開始,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地上級院每一位領導都要確定一個先進基層檢察院和一個末位基層檢察院作爲工作聯繫點,至少每季度要深入到聯繫點進行一次調查研究,幫助他們總結經驗,解決實際問題,推動工作的開展。各地確定聯繫點的情況要上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耕說,上級檢察院的各個業務部門也要加強對基層檢察院工作的對口指導。9月份,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級院要對落實基層檢察院建設的各項措施和深化主題教育活動情況進行檢查。
張耕指出,基層檢察工作是全部檢察工作的基礎,直接關係到整個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正確履行,關係到檢察工作的全局,也關係到檢察事業的長遠發展。他指出,要深刻認識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是強化法律監督職能、全面推進檢察工作改革與發展的重要基礎,深刻分析、正確認識基層檢察院建設和基層檢察隊伍的現狀,進一步增強抓好基層檢察院建設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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