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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德、法、英三國向出席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的理事國散發了伊朗核問題決議草案,批評伊朗在公開其核計劃方面沒有同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充分合作。目前,各國駐該機構的外交官正對這一草案進行最後的修改,並將於6月17日上午正式提交理事會會議正式審議。
駐維也納的外交人士稱,他們將對草案稍做修改,以便贏取更多人的支持。不過,修改幅度不會很大,該草案仍將對伊朗核問題提出批評。
據悉,修改後的草案將加入一條有利於伊朗的條款,即承認所有國家擁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力。另外,草案還可能加入“觸發機制”的字眼,即一旦發現伊朗再次違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立即將伊朗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並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
德法英三國15日向理事國提出的草案就經過了修改,措辭比更早些的法案有所軟化,既沒有爲伊朗徹底公開其核活動設定期限,也沒有執行所謂“觸發機制”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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