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的“西安寶馬彩票案”引起本市司法部門的重視。近日,市司法局向全市各公證單位下發通知,就規範開獎現場監督類公證提出12條新規定。《通知》強調,凡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彩票印製、加密情況與彩票發行公示內容相一致的以及對搖獎器具不能出具權威技術鑑定的,要依法拒絕公證。
《通知》規定,辦理各類彩票開獎、有獎銷售等現場監督公證,必須對發行方、主辦方的主體資格予以審查,要求相關各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並存入公證卷宗。
爲杜絕彩票作假以及“未搖獎,先中獎”等違法現象,市司法局規定,公證機構必須對開獎前置環節和程序予以審查監督,要求相關各方對彩票印製、加密和搖獎器具等出具技術證明文件,並索取其主管機關予以認可的書面證明。沒有充分證據表明彩票印製、加密情況與彩票發行公示內容相一致的以及對搖獎器具不能出具權威技術鑑定的,要依法拒絕公證。
《通知》要求,凡規則要求公證員對中獎人身份進行覈查的,應要求中獎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並覈查真僞,審查身份證明及結果應存入公證卷宗,一時無法覈查真僞的,公證員不得宣佈中獎結果。規則未要求公證員確認中獎者身份的,公證員應重點審查主辦方是否已確認,而不能直接認定中獎人身份,主辦方確認結果存入公證卷宗。
針對羣衆對搖獎器具是否存在舞弊可能的存疑,《通知》規定,如搖獎器具系多次使用,應在第一次搖獎前索取有關技術證明,使用後要採取適當方式予以封存,使公證員對該器具下次使用前的狀態能夠進行有效監督。
《通知》還就活動規則審查、現場監督以及告知義務等進行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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