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6月17日做出裁決,宣佈一名盧旺達的前市長犯有種族絕滅和反人類罪行,並判處他監禁30年。
據美聯社報道,57歲的佳昆比齊曾是盧旺達東南部城市盧薩摩的市長,與該市1994年發生的種族屠殺事件密切相關。
檢察官控告佳昆比齊精心策劃了對圖西族人的屠殺計劃,命令他的士兵以及民兵組織執行屠殺任務。此外,佳昆比齊還煽動強姦圖西族婦女和女孩。檢察官要求判處佳昆比齊終身監禁。
佳昆比齊否認種族絕滅的罪行,他說,當時自己並不在事發現場。佳昆比齊於2001年6月20日在坦桑尼亞西部一個難民營內被捕,之後被移交給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該法庭已經對18人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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