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手機正在成爲人們越來越離不開的工具,然而,手機市場的良莠不齊導致手機質量問題不斷出現,手機消費投訴逐年攀升。關於手機召回制度,在業界已經醞釀了一段時間,記者近日從天津市消協獲悉,手機召回制度將作爲地方性法規成爲天津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一部分。
召回制度是指一種產品存在着設計、製造上的缺陷,可能對消費者的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由生產商主動召回,或者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將該款產品全部予以收回。目前在中國,是否對問題產品進行召回只能是一個“良心條款”,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
據天津市消協祕書長路華忠介紹,本市近年來關於手機問題的投訴比較突出,約佔總投訴量的10%以上,其中部分消費者反映手機本身設計有缺陷,僅用維修的方式根本無法解決問題。爲此消協建議有關部門將問題手機召回制度寫入地方立法,對設計、製造方面存在缺陷的手機,經有關單位認證後,要求廠家強制召回。
據路華忠介紹,產品召回制度反映了現代企業的一種經營理念,那就是“顧客就是上帝,信譽就是生命”,儘管召回制度會給廠家增加龐大的成本開支,但是這也是維護企業形象和長遠利益的需要。
據路華忠透露,目前,手機召回制度已經有關部門審閱,經修改後將以法規的形式頒佈,不久將實施。
手機消費小心六大陷阱
手機召回制度只是針對設計上、製造上存在缺陷的問題手機而制定的,關於其他方面問題的維權,仍要遵從“三包”規定和《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目前來看,廠商不遵守“三包”、利用“三包”規定逃避責任、利用消費者知情權缺失欺詐消費者等方面的問題時有發生,爲此,消協人士總結了手機消費的六大陷阱,提醒廣大市民購買手機時要謹慎。
陷阱一
不開“三包”憑證
消費者購買手機時,大部分手機商不按“三包”規定給消費者準確完整地填寫手機“三包”憑證,甚至根本不填寫“三包”憑證,還有一些手機商不按“三包”規定給消費者開具正規發票,部分手機商不在發票上註明“三包”規定要求註明的內容。
“三包”憑證和正規發貨票是消費者持有的重要維權憑證,手機商爲了非法獲利往往在電池、充電器、主板、入網證上做文章、打主意。例如,對手機電池偷樑換柱,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舊充新,當消費者發現受騙找上門去質問時,因爲“三包”憑證和發貨票上沒有準確填寫記錄,無據可查,不法手機商又編造種種理由耍賴、推脫、搪塞,增加了消費者的維權難度。準確、完整地填寫“三包”憑證,開具有效發貨票,並填寫相關內容,對於有效地防止這些違法活動能起到重要作用。
陷阱二
以舊換新騙財
爲了謀取高額利潤,少數不法手機商將通過各種渠道收購的舊手機更換外殼後當新機出售,騙取消費者錢財。這樣的手機質量沒有保證,短期內就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消費者送修時,維修中心打開機蓋後才發現是舊機。
陷阱三
配售禮盒回本
手機商在廣告上標稱的手機價格低於進價,但不按標價賣,必須加上手機商規定價格的套裝配件纔出售。所謂套裝配件就是把電池、耳機、掛鏈和手機套等攢成一個由手機商訂做的精美禮盒,這個禮盒的成本很低,價格一般在三四十元左右,但可以賣到150元——200元,這樣手機商在手機銷售上的損失通過配售禮盒就賺回來了。這種招術之所以屢試不爽,主要是很多消費者在看廣告時,只盯住手機價格,而忽略了配件,再加上手機商的禮盒做得越來越精美,往往給消費者造成買它很值的感覺。
陷阱四
搭售不規範電池
在消費者購買手機時,手機商多遊說消費者購買雙電雙充,說是這樣可以方便使用。消費者往往在買回家後或出現問題時,才發現兩塊電池中的一塊不是原裝的。消費者找手機商理論時,商家便稱雙電雙充並沒有要求兩塊電池要同一個品牌,這樣簡單的文字遊戲讓消費者吃盡了苦頭,手機商卻可以再把原裝電池高價賣出,從中賺一筆。
陷阱五
“三包”規定難落實
當前手機維修市場較爲混亂,主要表現在手機“三包”難落實,商家經常將故障原因歸咎於消費者的過失,從而逃避保修責任只換不退,只修不換是常事;維修人員故意將故障原因歸咎於手機的軟件設計問題或網絡問題,從而拖延維修時間;維修人員的維修技術水平較低,很難一次性排除故障修理幾次甚至十幾次習以爲常;維修過程的服務程序不規範,維修人員多數時候都沒有當着消費者的面進行拆機、更換,這樣事後責任很難分清;手機的零件或配件被偷換的事情也屢有發生。手機“三包”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可以要求換貨然而,不少維修商在維修後不按“三包”規定作維修記錄,當再次發生糾紛時,經銷商以沒有維修記錄爲由拒絕換貨。維修商在給消費者更換手機主板時,基本上是以舊換舊。
陷阱六
質量鑑定價格嚇人
消費者需要進行手機質量檢驗或者鑑定時,很不方便,所需費用也非常高,這些都是消費者難以承受的。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不得不接受廠商自設的檢測機構進行沒有法律效力的檢驗鑑定。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鑑定方式,消費者自然缺乏信任感,而鑑定結果往往是把手機爆屏、受潮等故障責任推給了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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