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維也納舉行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18日正式通過了德法英三國提交的有關伊朗核問題的決議。決議認爲伊朗的核活動中有些問題仍亟待解釋,伊朗應進一步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配合,積極提供情況,以使覈查儘早完成。決議說,伊朗在配合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覈查方面作出了努力,例如,覈查人員現在可以進入伊朗所有地點實施覈查,伊朗也履行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規定的一些義務。但在其他一些問題上,伊朗沒有“全面、及時和主動”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後者對此表示“遺憾”。
決議敦促伊朗“採取一切必要的步驟”,協助國際原子能機構解決所有與伊朗核計劃有關的剩餘問題,包括澄清在伊朗核設施中發現的高濃縮鈾痕跡和第二代濃縮鈾離心機的問題,以使國際原子能機構能夠儘快結束覈查工作。決議還呼籲伊朗重新考慮一家鈾轉化廠試投產和建設一座重水研究反應堆的計劃。
這份決議沒有爲伊朗徹底公開核活動設定期限,也沒有提及使用所謂“觸發機制”對伊朗實施制裁。所謂“觸發機制”,指一旦發現伊朗再次違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立即將伊朗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審議,由後者考慮是否對伊朗實施制裁。
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會議是對德法英三國提案進行了數天磋商後通過這項決議的。伊朗對德法英三國沒有按照它們的承諾在此次會議上結束對伊朗核計劃的核查感到失望,並對三國在決議草案中以嚴厲措詞指責伊朗表示強烈不滿。伊朗總統哈塔米表示,如果伊朗在覈問題上的積極合作態度得不到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承認,伊朗將可能恢復濃縮鈾活動。在一些成員國的建議下,德法英三國對草案的措詞作了一定修改,但仍然保留了指責的內容。理事會成員國17日就該草案達成一致。
出席此次會議的伊朗代表團團長、伊朗最高國家安全委員會外交政策委員會祕書侯賽因·穆薩維安在該決議通過前對新聞界說,儘管這項決議的內容比最初的文本積極一些,但伊朗並不滿意,因爲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了全面合作。伊朗依然認爲,該機構應該在本次會議上結束對伊朗核問題的核查。
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從14日開始在維也納舉行爲期一週的會議,審議核不擴散和國際核合作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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