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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認定種類: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初中教師、高中教師、中專教師、中職實習指導教師
●資格認定機構:市教委及18區縣教育局
●未取得教師資格者不能被聘爲教師
●教師資格一經取得,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喪失撤消
北方網消息:22日從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獲悉,根據教育部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要求,本市從今年起開展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以擴大教育人才儲備,使教師任用走上科學化、規範化和法制化軌道,形成多元化教師培養機制,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投身教育事業。教師資格一經取得,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喪失和撤消。
根據有關規定,本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種類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等六種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資格的對象範圍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條件的中國公民。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教師法》所規定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應當同時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按照《教師法》規定,申請認定幼兒、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有幼兒師範學校、中等師範學校畢業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學校畢業和高中畢業學歷視爲不合格學歷。同時,申請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條件,如身體條件、普通話水平和承擔教育教學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也須達到相應標準。
根據國務院頒佈的《教師資格條例》的規定,市教委及本市18個區、縣的教育局爲本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教師資格制度全面實施後,只有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准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聘任爲教師。具有教師資格的人員只有依照法定聘任程序被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正式聘任,才能成爲教師,履行教師義務,享受教師權利。據悉,今年的教師認定工作將從7月1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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