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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天津市今年入夏以來氣溫偏高,尤其是6月11日,本市最高氣溫竟高達39.2攝氏度。酷熱造成了今夏第一個用電高峯,最高負荷達到442萬千瓦,接近去年夏季負荷最高水平。爲確保居民用電,本市電力調度部門在個別地區限電。
據有關部門預測,隨着盛夏的來臨,最高用電負荷還將進一步增長,供電形勢十分嚴峻。昨日,天津市電力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造成電力緊缺的原因有很多,一方面是由於居民、企業的用電量增長幅度超過了本市發電機組裝機容量的增長幅度;另一方面,今年破壞電力設施的案件給本市電力部門造成300萬元的直接損失,這也是導致電力短缺的一個主要原因。
天津市破獲“盜纜”大案 涉案金額高達60萬元
昨日,天關律師事務所的樑俊東律師告訴記者,一起盜竊電纜、破壞電力設施的大案已於日前審理完畢。
據介紹,2002年6月至2003年2月間,被告人劉某、徐某、桂某、李某、代某、郝某、秦某等人分別結夥,攜帶斷線鉗子等作案工具先後趁深夜竄至本市北辰、武清等區縣多個鄉鎮,大肆盜、割正在使用的電線和變壓器,作案共涉及金額60多萬元。其中被告人劉某作案25起,盜割物品價值11萬餘元。被告人郝某、錢某、王某明知被告人劉某等人運來的電線和變壓器爲非法所得贓物,仍然分別予以收購。樑律師說,案中的9名被告人涉嫌破壞電力設備罪、收購贓物罪以及破壞公用通信設施罪,正在等待法院的判決。
價值1元電線被盜 可能造成萬元損失
據瞭解,盜割電纜、電線會給電力部門帶來3至4倍的直接經濟損失。有關數據表明,35毫米規格的裸鋁線的市場價格爲每公斤18.6元,而不法分子偷走電線後賣到廢品收購站的價格僅爲每公斤5元左右。三四個不法分子一個多小時能盜走3000至4000米左右的電線,可賣2400至2800元。然而,爲了補換被盜的電線,電力部門支出的材料費和人工費將超過1萬元。
天津市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上面計算的僅是直接經濟損失,而很多電線是在電力正常輸送的過程中被盜的,突然停電給正在生產的企業和百姓生活將造成巨大的間接經濟損失,其損失可能是電線本身價值的上萬倍。
據統計,今年以來,本市已連續發生70多起因外力破壞電纜而產生的故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多萬元,外力破壞已經成爲停電的主要禍首。
如何扼住電力“血管”黑手
“盜纜”爲何如此猖獗
據介紹,這起“盜纜”大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持有專門盜割電線、盜竊電力設施的工具,而且分工較細,踩點、望風、盜割、運輸、銷贓等程序均有專人負責。劉某在這起案件中共參與了25起盜割電纜的案件。談到犯罪動機,他認爲盜割電纜來錢十分容易,便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天津市電力公司保衛處王志遠說,盜割電線電纜行爲猖獗的原因除了經濟利益刺激之外,各個監管環節不夠嚴密也是一個主要原因:一是對電力設施的保護管理存在空當和不到位的情況;二是一些物資回收部門不問電纜來路,只管收購,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不法分子再度犯罪的慾望;三是普法系統不完善,違法者認識不到涉電犯罪的嚴重危害性,而一些電線產權單位的法制觀念也很淡薄,丟了電線電纜後不去報案,延誤了破案時機。
被盜單位爲何不報案
據瞭解,2003年2月6日,武清區南蔡莊鎮定福莊村中學附近丟失了3000多米的動力電纜。案發後,該村沒有報案。同樣,2003年2月18日,武清區下朱莊街柳河村發現村南的鋁線被盜割,4根500米左右的電線被偷走,估計總價值在1萬元左右,但該村也沒有報案。那麼,這些被盜單位爲何不報案呢?
昨日,記者採訪了武清區下朱莊街柳河村村支部的商書記。他說,此前村裏曾丟過供電設施,2002年秋天,村裏剛剛安了兩臺整流器和一臺新電機用於灌溉,很快就被人偷走了。當時報了案,但沒有找回來。
商書記說:“按照規定,丟了東西要報案,這樣可以給公安機關提供更多破案的線索。
但村裏並不指望破案能追回那些被盜的線纜,因爲那些偷線的人會很快銷贓,被偷走的線纜不可能返還。”
有案不報無法索賠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一位負責同志告訴記者,有案不報會直接影響到公安機關破案的速度。因爲盜割電纜通常團伙作案,人數較多,分工較細,因此盜竊的機動性強,隱蔽性大,善於逃避打擊。如果產權單位能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就可以對被盜現場的信息進行採集,就有可能找到更多的線索。通過對多個案件進行綜合分析,實施串併案偵破,就可以大大提高偵破效率。
“一些產權單位以電纜被盜後無法追回爲由放棄報案的想法很不正確,因爲盜竊電纜的不法分子十分有可能對盜過的產權單位再次下手,這些單位的財產還要面臨再次被盜的危險。”
天關律師事務所的樑俊東律師表示,如果財物被盜卻不報案,案件偵破後,法院將無法將財物退還原主。另外,在案件破獲後,檢察院將按照程序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而丟失財物的人或者單位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提出民事索賠,如果財物被盜卻不報案,等於被盜人自己放棄了獲得民事賠償的權力。
電力設施保護正在加強
據介紹,目前各地公安機關和電力、電信部門已經開始抽調精幹人員對盜竊和破壞電力、通信設施較嚴重的區域進行全面、深入地徹底檢查,要集中偵破一批破壞電力、通信設施的違法犯罪案件,嚴厲打擊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對非法收購、冶煉場點堅決依法取締。同時還將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防範機制,切實加強對電網日常性安全管理,確保電力正常的供應與使用,確保電力、通訊線路安全暢通。
法律鏈接
盜竊電力設施最高可判無期
根據《刑法》第118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124條,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第264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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