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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塘沽區的船主在渤海休漁期間,爲挽留被僱用的有捕魚專業技術的民工,決定按月發給工資,以保證休漁過後民工還回來上船。
據悉,目前塘沽區的漁民們絕大部分是漁船的主人,出遠海打魚的大漁船常年要僱用民工,一般的漁船要僱用3至5名民工。因爲從事海上捕撈業,需要有在實踐中積累起來的工作經驗和專業技術,僱用的民工在漁船上一干就是幾年,有個別的民工在一條漁船上連續幹了十多年。漁船按規定休漁75天,民工暫時返回家鄉。漁船主們爲了讓技術民工休漁過後按時回來,決定根據民工在漁船上所幹年限的長短和所負責任的輕重,每月發放數目不等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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