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關注2004年臺灣“總統”大選
臺“高院”今日(25日)下午14時30分時將針對“選舉無效”訴訟開庭,其中有關連戰宋楚瑜要求駁回陳水扁與呂秀蓮參加訴訟部分的抗告,在24日遭“高院”駁回。
據“中央社”報道,臺“高院”5月18日裁定駁回,連宋所提駁回陳呂參加訴訟要求,臺“高院”裁定認爲,“選舉無效”訴訟,既是因選務機關違法所設救濟管道,具有“公法”訴訟性質,參照相關規定也設有訴訟參加制度,因此很難聲稱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訴訟參加,無法準用於“選舉無效”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