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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25日)下午,天津仲裁委員會召開仲裁員大會,公佈了該委制定的《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行爲規範》,對加強仲裁員隊伍管理,保證仲裁員公正合理、勤勉高效地仲裁經濟糾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作出了明確規定。
天津仲裁委員會自1995年9月成立以來,截至2003年底,共仲裁各種經濟糾紛1730件,涉案標的額達16.29億元,爲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近10億元。其中2003年受案748件,標的額達7.52億元,在全國172個仲裁委員會中排名第5,實現了快速發展。爲落實“三服務”的要求,保證仲裁的公正性,進一步提高仲裁的社會公信力,該委研究制定了仲裁員行爲規範,對仲裁員的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行爲舉止、開庭紀律等應當遵守的事項以及不應爲的行爲作出了明確規定。爲保證仲裁員行爲規範不流於形式,該委還制定了《天津仲裁委員會對違法違紀仲裁員處理的若干規定》,詳細列出了仲裁員違反仲裁法、仲裁規則、仲裁員行爲規範的處理措施,做到對違法違紀仲裁員的處理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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