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日前夕,爲嚴厲打擊涉毒違法犯罪行爲,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檢察院集中公訴一批毒案:9名被告人涉嫌販賣毒品被訴至法院。此外,一團夥中的4人因販賣毒品數量較大依法被移送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這種做法以前在本市從未有過。
全市檢察機關近年批捕起訴涉毒案件數字
批捕 起訴
290件 262件
2002年
405人 379人
178件 211件
2003年
246人 307人
2004年(1至5月)
73件 58件
102人 79人
該組數據由市人民檢察院提供
【毒案之一】
關鍵看點:毒販以販養吸
涉嫌罪名:販賣毒品
指控罪行:2004年2月13日下午,被告人趙某在河北區某公交車站旁,將其從販毒人員紀某(在逃)處購得的兩包共計1.5克海洛因販賣給郭某某。被告人趙某交易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收繳其販賣的1.5克海洛因,並從其身上收繳白色粉末一包。經鑑定,被收繳的三包白色粉末重2.4克,均檢出海洛因成分。
公訴人點評:本案被告人曾經因吸毒被勞動教養,爲了獲取毒資,吸毒人員往往以販養吸。
【毒案之二】
關鍵看點:販賣搖頭丸、K粉
涉嫌罪名:販賣毒品
指控罪行:2004年3月2日下午3時許,被告人丁某與張某(另案處理)經事先約定,在河西區某飯店房間內,丁某將其從其他販毒人員處取得的250粒“搖頭丸”、35包“k粉”販賣給張某。交易後,丁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鑑定,被收繳的250粒“搖頭丸”共重77.3克,35包白色粉末重29.58克。
公訴人點評:除傳統毒品海洛因之外,“搖頭丸”、“K粉”等新型毒品逐漸受到吸毒人員的青睞。
【毒案之三】
關鍵看點:毒品數量較大
涉嫌罪名:販賣毒品指
控罪行:被告人崔某從馬店市購得200餘克海洛因帶至本市。2004年3月11日中午1時許,在河東區某快餐店,崔某將5克海洛因販賣給吸毒人員王某(另案處理)。2004年3月12日中午1時許,崔某在同一地點將10克海洛因販賣給王某。2004年3月12日晚6時許,崔某攜帶20克海洛因欲前往約定地點與王某再次進行交易時,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當場收繳海洛因20克,並在崔某的居室內收繳白色粉末和黃色粉末各一包。經鑑定,被收繳的白色粉末共重103.77克,黃色粉末重32.90克,兩包粉末均檢出海洛因成分。
公訴人點評:本案涉及毒品數量較大,最後起訴認定販賣毒品數量達150餘克。
【毒案之四】
關鍵看點:累犯從重處罰
涉嫌罪名:販賣毒品指
控罪行:2004年3月7日16時許,被告人劉某在本市河西區某浴池以200元的價格向吸毒人員毛某販賣毒品海洛因0.35克。後劉某被公安民警抓獲,並從其身上收繳海洛因1.39克。
2004年3月13日下午4時許,被告人楊某某在本市紅橋區某飯店門前,將0.28克毒品海洛因賣給吸毒人員郭某某,獲贓款人民幣200元。後在逃離時被公安機關抓獲,並從其身上繳獲海洛因2.58克。
公訴人點評:兩被告人均有販賣毒品的前科,在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又犯罪,屬於累犯,公訴機關認爲依法應從重處罰。
【毒案之五】
關鍵看點:數量再少也違法
涉嫌罪名:販賣毒品
指控罪行:2004年3月19日14時許,被告人宋某某在本市紅橋區家中,將0.07克海洛因以100元的價格賣給吸毒人員郭某某。宋某某交易後被公安機關抓獲。
公訴人點評:無論販賣毒品數量多少,只要實施販賣行爲,即被追究刑事責任。
【毒案之六】
關鍵看點:外地毒販津門被訴
涉嫌罪名:販賣毒品指
控罪行:2004年3月26日下午,被告人馬某與一綽號“二邦子”(在逃)的吸毒人員取得聯繫,由“二邦子”從中撮合,欲將毒品海洛因以每克400元人民幣的價格販賣給吸毒人員宋某某,“二邦子”從中無償取得部分毒品海洛因。當晚18時許,馬某在本市紅橋區某飯莊門前的一輛紅色夏利出租車上以400元人民幣的價格將一包毒品販賣給宋某某,後經鑑定該毒品爲海洛因0.48克。馬某在坐車離開現場時,被事先埋伏在現場的公安人員抓獲。並從其身上搜出欲給“二邦子”的毒品一包,經鑑定爲海洛因0.09克。
公訴人點評:當前,外地犯罪分子直接攜帶毒品到本市進行販賣案件增多。
【毒案之七】
關鍵看點:毒販家中被擒
涉嫌罪名:販賣毒品
指控罪行:2004年3月18日13時許,被告人王某與吸毒人員賀某以電話方式約定進行毒品交易。當日14時許,被告人王某在本市河西區其家中將0.694克毒品海洛因以人民幣400元價格販賣給賀某。當日,被告人王某在其家中被公安人員抓獲,並當場收繳毒品海洛因13包,共計8.637克。
公訴人點評:販毒人員爲降低風險,往往將交易地點定在自己的家中。
【毒案之八】
關鍵看點:年輕毒販26歲
涉嫌罪名:販賣毒品指
控罪行:2004年3月25日,吸毒人員劉某某與被告人楊某電話聯繫,約定在本市河東區某酒店附近見面交易毒品。當日下午16時許,楊某在酒店附近的樓羣內以人民幣現金400元的價格將一包海洛因販賣給劉某某,後經鑑定該毒品爲海洛因0.63克。二人交易後被埋伏在現場的公安人員抓獲。
公訴人點評:吸毒人員呈現低齡化,而販毒人員也不例外,這一切皆因暴利。
【毒案之九】
關鍵看點:一網打盡4人團伙涉
嫌罪名:販賣毒品
指控罪行:重慶籍犯罪嫌疑人張某(女)夥同樑某預謀販毒。2004年2月15日,嫌疑人張某乘飛機竄至重慶購買毒品海洛因300克,後返回本市住處進行藏匿。2月22日下午,嫌疑人樑某、姚某、李某,將該批毒品中的200餘克販賣給吸毒人員陳某,三嫌疑人當場被抓獲歸案。同日,嫌疑人張某在家中向吸毒人員販賣時也被抓獲歸案。河西區人民檢察院經受理後,依法移送至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公訴人點評:毒品犯罪中,越來越多地呈現有組織有規模的犯罪團伙,受本案販賣毒品數量、刑期的限制,故依法將其移送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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