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6月22日播發了《陽奉陰違爲哪般——太和縣工商局上報國務院劣質奶粉事件調查組的處理決定並未執行》一稿,引起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省委、省政府立即派出調查組趕赴太和縣進行調查。
經查,太和縣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徐學順,對太和縣工商局未執行對劣質奶粉事件有關責任人處理決定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失職、瀆職錯誤,在社會上造成了欺騙組織、欺騙羣衆的惡劣影響。
經安徽省監察廳研究決定,擬撤銷徐學順太和縣工商局局長職務,建議撤銷其太和縣工商局黨組書記職務,要求有關部門按程序辦理。上述處理決定現已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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