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出通知,發佈北京市2004年企業工資指導線,其中明確要求對提供了正常勞動的職工要保證其工資不低於北京市頒佈的每月495元的最低工資標準。同時規定,屬於壟斷行業的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應突破基準線。這是北京市連續第8年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
記者27日從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得到確認,今年北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是: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爲11.5%,扣除物價因素,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安排在9.3%。生產發展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參照基準線,並在國家宏觀政策規定的範圍內,合理安排本單位職工工資增長水平。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上線(預警線)爲: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6.5%,對於2002年、2003年效益增長較快的企業,應在符合“工資總額的增長低於經濟效益的增長”的原則基礎上,合理安排職工工資水平的增長。而企業工資指導線的下線爲:職工平均工資零增長或負增長,但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按照通知的要求,競爭性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當年實發人均工資的增長一般不得突破上線(預警線)。屬於壟斷行業的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應突破基準線;已不享受國家政策性補貼的各城市公用事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應突破預警線。
據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企業工資指導線是依據北京市對2004年經濟發展的主要實現目標和國家在收入分配方面的有關政策,通過測算提出的,而這一工資指導線原則同樣適用於中央在京企業。
另據瞭解,企業工資指導線發佈後,北京市勞動部門將對近兩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過快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而那些未經審批平均工資增長超過預警線的企業,將被列入今、明兩年企業工資內外收入大檢查的重點抽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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