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行政許可法》7月1日正式實施
北方網消息:爲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範行政許可收費,2004年6月29日,天津市政府決定自7月1日起取消14項行政許可收費。
取消的行政許可收費項目(14項)
序號
取消的收費項目
主管部門
1
養犬管理費
市公安局
2
犬類經營許可證費
3
臨時逗留註冊費
4
舊貨業上崗人員培訓費
5
氯氣操作人員培訓費
6
公共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培訓費
7
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準運證、駕駛員資格證費
8
機動車教練員證收費
9
水上水下作業許可證費
天津海事局
10
報名考務費
市質監局
市統計局
11
歷史違章建築、歷史性違章用地收費
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
12
地熱資源管理費
13
駕駛員資格證費
市建委
14
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收費
市安全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