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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道,韓國修改後的《勞動基準法》將從下個月1日開始施行,明天開始韓國將正式進入每週5天(40小時)工作制時代。
韓國勞動部稱,根據修改後的《勞動基準法》,從下個月1日開始國有企業及其下屬機構、金融保險業及擁有100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的法定工作時間,將從每週44小時縮短爲40小時。擁有30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將從明年7月開始縮短法定工作時間。其餘企業開始縮短法定工作時間的時間分別是:擁有10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從2006年7月開始,擁有5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從2007年7月開始,擁有2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則從2008年7月開始。
修改後的《勞動基準法》,如果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則對超過的部分適用附加率,應該支付額外的加班費。
修改法還規定,取消月滿勤假、實施生理休假無薪制,以及把年假調整爲15至25天,從而改善了休假制度。同時還規定,不可以因修改法的施行,而降低勞動者的現有工資水平和固定時間內的正常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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