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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就要正式施行了。這是我國在頒佈實施《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之後,又一部規範政府行爲的重要法律,是我國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此法施行,對於依法治國,提高行政水平,維護公民和法人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大突破。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爲,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行政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共9章83條。主要內容是規定行政許可事項的範圍、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行政許可的費用、對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並對違反行政許可法要追究法律責任。行政許可法立法宗旨在於保障公民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監督和保障政府依法履行職責,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執政爲民的具體體現,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大舉措,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對此,我們一定要深刻領會。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首先必須明確一點,那就是人民政府爲人民。對特定活動的許可、審批,不是對申請人的授權和恩賜,而是體現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責任和服務。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就是要使人民政府成爲服務型的政府、職能到位的政府、依法行政的政府、政治文明的透明政府。從這個意義上講,貫徹行政許可法是政府自身的一場深刻變革,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大突破。天津市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各項工作已經準備就緒,對於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市委書記張立昌同志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市政府成立了全市清理行政許可工作領導小組,從去年11月開始的對行政許可事項、規定和主體進行清理。目前,此項工作基本完成,共廢止政府規章30件,修改政府規章61件,廢止政府規範性文件80件,建議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修改的地方法規46件。同時,還舉辦了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對6萬多名公務員進行了行政許可法的專門培訓,市宣傳部門及各新聞單位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我們正在積極籌建“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天津市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規定》、《天津市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監督規定》兩個市政府令,也將盡快公佈實施。上列工作可保證行政許可法從7月1日開始在我市順利實施。
當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需要重點抓好五項工作。
一是,努力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都要自覺轉變與依法行政不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和行爲方式,努力改進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風。要通過依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辦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責,爲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優質高效的有關行政許可的服務。
二是,加大《行政許可法》宣傳力度。通過培訓、宣講、編髮宣傳提綱等多種形式,集中開展《行政許可法》的宣傳活動。在宣講原文的基礎上,對羣衆關心的熱點問題進行重點解釋。所有行政許可主體的工作人員都要熟悉《行政許可法》的條款,公民、企業和其他組織也應瞭解《行政許可法》的有關內容,明確自己應該享受的合法權益。
三是,繼續做好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凡不符合《行政許可法》,不利於天津加快發展的,都要堅決修改和廢止。同時要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依法制定新的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要對全市初步認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收費開展調查,對各類收費進行清理登記,凡沒有法律規定的,一律不得收費。
四是,加快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建設。我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公樓將於9月底竣工,10月份開始運行。屆時,全市69個行政許可主體都將進駐服務中心,統一辦公。各有關單位要抓緊做好進駐中心的各項準備工作。各區縣政府凡未成立行政許可中心的,要加快建立。要把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辦成管理集中、便民高效、透明公開、依法行政的載體,並以此爲突破口,全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
五是,加強對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的監督檢查。一方面要認真接受權力機關的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監督,一方面要自覺接受人民羣衆監督和輿論監督。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在辦公場所公示有關信息;對於行政機關做出的行政許可決定,公衆有權查閱;對應當聽證的事項,行政機關必須進行聽證;設定的行政許可生效後,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隨時提出意見和建議,切實保證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對行政過程和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完善各級監督機制,及時糾正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違法行爲。要信守對公衆的承諾,依法履行職責,並對自己的行政行爲負責,真正做到取信於民,共同爲天津經濟和社會的加快發展多做貢獻。
(二○○四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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