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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天(7月2日)從天津市財政局獲悉,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天津市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方案》,自去年以來,本市全面推開以“五個取消、一個調整、一個改革”爲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經過一年多改革,農村稅費制度得到進一步規範,農村“三亂”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市農民累計減負2.33億元,在農村基本實現了農業生產零稅負。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見》,進一步促進農民增收,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種糧積極性,市委、市政府決定,自2004年起本市取消農業稅及附加。爲此,市政府召開了全市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會議,對取消農業稅及附加工作做出部署,市政府及時下發了《關於穩定糧食生產做好糧食市場供應工作的通知》,對取消農業稅及附加的政策做出明確規定,並對取消農業稅及附加後全市鄉村兩級減少的收入,指令由市和區縣兩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安排。今年以來,市和農業區縣財政向農村轉移支付1.25億元,其中市財政按照平均60%的標準給予資金補助。
爲確保農村稅費改革取得成效,市委、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農村稅費改革政策執行和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其間隨機抽選了78個鄉鎮和234個村,走訪了1100餘個農戶,直接向基層幹部和農民瞭解政策落實到位和農民減負情況。從檢查的結果看,全市各區縣各部門高度重視農村稅費改革工作,推進速度較快,措施到位,操作規範,廣大農民羣衆從農村稅費改革中切身感受到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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