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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項目開放順序:先放鬆流入、後放鬆流出;先放開長期資本流動,後放開短期資本流動;先放開對金融機構的管制,後放開對非金融機構和居民個人的管制;先放開有真實背景的交易,後放開無真實背景的交易。
北方網消息: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魏本華近日表示,我國近期正在研究和將要出臺的資本項目管理政策主要集中在資本流出方面;隨着新措施的出臺,我國資本項目將進一步開放,從而爲跨境資本流動及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創造條件。
魏本華說,我國資本項目的政策目標是:健全金融調控,在有效防範風險的前提下,有選擇、分步驟地放寬對跨境資本交易活動的限制,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總體思路是:從我國的實際出發,借鑑國際經驗,以放鬆資本項目交易限制、引入和培育資本市場工具爲主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依照循序漸進、統籌規劃、先易後難、留有餘地的原則,分階段、有選擇地逐步推出資本項目開放措施。
資本項目開放的順序是:先放鬆流入、後放鬆流出;先放開長期資本流動,後放開短期資本流動;先放開對金融機構的管制,後放開對非金融機構和居民個人的管制;先放開有真實背景的交易,後放開無真實背景的交易。
我國目前已初步形成跨境資本雙向流動的格局,利用外資渠道日益多元化。到4月底,我國累計批准外商投資項目約48萬個,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約5200億美元;累計境外發行股票籌資280億美元,發行B股籌資50億美元;境外投資非金融類經營機構近7700家,協議投資總額120億美元。去年,我國資本項目交易發生額達到3865億美元,比20年前增長約4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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