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6月1日,《基金會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對比《條例》,目前天津大多數基金會都存在着名稱不規範、原始基金不足、理事會結構不合理、活動不正常等問題。爲此,市社團局將從本月開始至明年2月,在全市範圍內正式換髮基金會法人證書,同時對所存在的問題實施整改。對於拒不整改的,將給予註銷。這是記者昨日從市社團局瞭解到的。
據介紹,目前天津共有基金會26家。按照新《條例》的規定,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同時規定要求基金會理事爲5人至25人,而本市基金會原始基金是從10萬元到4980萬元不等,一些基金會理事有的已經超過了百人。
此次基金會整改中,對於發現問題的,將先給予一段時間籌齊基金底限和裁減理事成員,經執法大隊審查仍不達標的,將予以註銷。
爲了減少公衆的負擔,向公衆募集的基金會將在一定範圍內有所控制,並開始鼓勵富裕起來的個人、企業和其他組織從事公益事業。對於此種情況,在稅收方面將給予一定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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