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日報消息,近日韓國政府計劃出臺一項新的獎懲措施,那些能夠向當局報告政府機構或者辦事處出現的腐敗現象的“告密者”可能獲得高達20億韓元的獎金。
這一反腐敗的修正議案正等待國民大會的通過,議案還規定那些凡是對告密者採取打擊報復行爲的人或者組織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韓國廉政公署的主席李南珠(Lee Nam-joo)表示:“我們會在今年秋天的時候將一項反腐敗的議案提交國民大會,此議案的目的是提升對那些檢舉腐敗現象的‘告密者’的獎金,我們計劃將目前的獎金數提高10倍,預計達到20億韓元(170萬美元)”。
據悉,目前韓國政府制定的這一獎金數爲2億韓元。除了能夠得到這些物質上的好處之外,如果檢舉人提供的信息對於韓政府懲治腐敗來說確實是“功不可沫”的話,他們還可以額外地得到獎金。
李南珠指出,在當前的法律制度下,檢舉人得到的保護措施太少了,他們往往會遭到打擊和報復,這都是因爲廉政公署只能起建議作用而不能堅持讓政府機構採取強硬的保護檢舉人的措施。在一次諮詢會議上,有人提議檢舉人應該由一個特殊的調查小組管理,以調查小組的名義揭露打擊高層腐敗分子,這一建議迅速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因爲這一建議可以緩解檢舉人的顧慮從而揭露出更多的有價值的信息。
韓國廉政公署要求得到開放國民黨的幫助從而使得這一修正議案能夠得到通過,因爲這一議案賦予廉政公署調查腐敗報告事件的權利。李南珠指出:“由於我們以前缺少這樣的調查權,所以在過去向我們檢舉的腐敗案件數量一直呈下劃趨勢。”他還補充說,2002年向我們檢舉的腐敗案件有137起,2003年就只有113起,然而到今年6月竟然只有35起。李南珠還進步強調了修正目前反腐敗法案的必要性,他指出其目的是爲了更有效地更主動地與普遍的腐敗行爲做鬥爭。
韓國廉政公署是2002年成立的,其目的是專門調查發生在政府官員們身上的不正常的事件,目前公署正在建立預防性的措施來處理一些發生在個別人身上的腐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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