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7時47分,長春市朝陽區北安路發生一男子持刀搶劫,將一女子劫持在被害人所開的紅色寶來車內的重大案件。案件發生後,長春市市長祝業精、省公安廳廳長陳佔旭過問案件進展情況,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田中林親自指揮併到醫院看望傷員。經107分鐘談判後,特警開槍將23歲劫匪陳浩然擊斃,人質郭某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7月7日16時許,長春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副局長唐慶華接受了幾十名國家、省、市媒體記者的採訪。
記者(以下簡稱記)問:陳浩然的情況怎麼樣?
唐慶華(以下簡稱唐):我們在陳浩然身上發現的身份證表明,陳浩然、男、23歲,住洮南市桃府鄉永府村人。其他的工作正在調查,因爲他的家不在長春市,我們現在派偵查員到當地進一步調查。
記:陳浩然劫持人質的目的是什麼?
唐:他就是要錢。他的目的是綁架人質搶劫,並已經作好準備,因爲有證據表明他在現場等了很久,直到被害人送了孩子之後。剛開始,他與巡警支隊於支隊長要一萬,後來我到現場後談兩萬。爲了保證人質安全,我們都答應了。
再後來田中林副市長到現場與他談,他又要十萬。我們想要先滿足他之後,再抓捕他。田副市長立即下令籌集十萬元現金。
記:幾槍擊斃劫匪?
唐:不是一槍,是幾槍。因爲現場剛勘查完,下午法醫作出屍檢結果後,才能確定。
記:是民警先開槍,還是犯罪分子先動手割人質。
唐:剛到現場,看到嫌疑人刀架在被害人脖子上時,現場指揮部領導決定不準開槍。工作兩個多小時後,該做的工作都做了,不法分子仍是窮兇極惡,不肯放人質,並且揚言要與人質同歸於盡。在這種情況下,指揮部決定在最佳時機,在現場擊斃。這項任務交給了巡警支隊,於勇支隊長進行了佈置,要民警始終與犯罪嫌疑人對話,勸解。但他嫌疑人非常焦躁,動刀已經向被害人的脖子割去,喉嚨已經割出血了,在刺向被害人頸部時,民警果斷開槍,擊斃了不法分子。就是歹徒先動刀,現場的特警隊員後開的槍,相隔幾秒鐘。
記:人質是否當場死亡?
唐:沒有當場死亡,是到醫院搶救一斷時間後才因喉管和動脈被割斷失血過多而死。
記:被害人受傷在哪裏?
唐:只要是頸部,市局法醫與檢察院法醫聯合進行屍檢。
記:現場是否有其他準備?
唐:都有準備,有預案。比如追堵等方案都有。而且多年前就有,這麼多年一直在變化。
記:錢得到後,嫌疑人又有什麼要求?
唐:他要走。我們準備兩臺車,一臺警車,打着火,他可以開走,以後可以放到哪,我們再去拿,或者開被害人的車。當時我們設計讓他離開被害人實施抓捕,但他就是不同意。甚至我和他說我給你開車,我當人質,他不同意,我們找個女警察代替人質,替他開車,開始他有所表示,後來他還是不同意。
記:錢交到嫌疑人手裏了嗎?
唐:交了。
記:談判時人質的狀態有什麼變化?
唐:特別害怕,全身哆嗦,人質已經不能開車了,我們也不能放他把人質劫持走。我們處理這種突發事件,第一考慮人質安全。
記:這是否是長春市首例綁架案件?
唐:不能說是首例,綁架案件以前也有。
記:預測一下,再談判、再僵持下去會怎麼樣?
唐:歹徒不想僵持了,他情緒十分暴躁,大熱的天窩在車裏,只把窗戶開一個小縫。他不能再僵持了,歹徒已經動刀了,於是特警開槍了。
唐慶華惋惜地說,被害人的家屬、公安機關都希望有個好的結果,但畢竟歹徒窮兇極惡,造成這麼一個後果,唐慶華副局長代表公安機關對人質的家屬表示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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