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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犯罪嫌疑人因故與他人發生矛盾,竟然糾集他人持獵槍、砍刀、鎬把等兇器找對方尋仇,沒想到,對方也拔出槍“應戰”,毆鬥中,其中一人開槍將被害人腹部打傷,犯罪嫌疑人也被他人打傷,沒有逃脫。昨日,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聚衆鬥毆罪依法將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被害人也因參與此次毆鬥被取保候審。
檢察機關經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姚某因故與馬某等人結下矛盾,2004年5月3日早6時15分許,其夥同尤某、李某、“小國(均另案處理),攜帶事先準備的火槍、砍刀及鎬把,乘車竄至北辰區郭辛莊橋東側,與馬某帶領的一夥人員發生毆鬥。其間,姚某同夥中一人用槍擊傷馬某(已取保候審)腹部而姚某被對方打傷無法逃脫,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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