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旅日華僑、中日交流促進會祕書長林伯耀
對此次勝訴判決林伯耀給予高度評價,還專門從日本神戶給本報發來傳真:
這是一份有歷史性深刻意義的判決。判決認定了企業在“安全配慮義務違反”問題上援用“時效”是“極其違反了正義、公平、條理等”。這是作爲高等法院級的判決最值得評價的地方。此勝訴判決不僅適用曾經進行強擄勞動的工作點,還對其他戰後補償訴訟帶來美好的展望。因此這次判決是歷史性判決。
總的來說,這次判決可以說是日本司法界當中比較有良心、明智的判決。這場來之不易的勝利,是中國受害者和律師團及日本的友人長期鬥爭所換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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