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檢察機關去年來公訴14000餘名疑犯
核心看點
如果把檢察機關懲治犯罪的職能比喻成鎮妖伏惡的“寶塔”,那麼,公訴人則是這個寶塔的塔尖,它是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以來,天津市各級檢察機關與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共受理移送起訴各類案件10000餘件、16000餘人,依法提起公訴9300餘件、14000餘人。檢察官們牢樹質量意識,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嚴格執行無罪案件的備案審查、不訴案件的備案及審批制度,堅持對無罪案件進行逐案審查,及時發現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違法情況,防錯防漏,全年未出現案件質量問題,保證了打擊犯罪的準確性。
偵辦紀實
村邊姦殺13歲幼女提審實錄
本市郊區某村村西空地,村民放柴禾的地方出現一具女屍,全村轟動。經辨認,女屍是該村13歲的幼女小云。警方經偵查,確定死者體內精斑是同村村民夏某所留,且在夏某家發現大量血跡,疑爲作案現場,夏某是重大犯罪嫌疑人。傳訊夏某後,他始終拒不認罪,捏造種種謊言予以搪塞。根據“重證據輕口供”的原則,檢察機關調取了大量證據。最終,夏某的惡行被牢牢鎖定,他也啞口無言。日前,法院認定夏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依法判處其死刑,並於今年3月執行。
在對夏某的提審中,他拒不認罪,訊問過程異常艱苦。現摘錄部分訊問筆錄:
問:事發當天中午,你幹了什麼?
答:1點多,我騎自行車到小賣部買了盒香菸,然後帶着鎬騎自行車到承包地裏,幹了一個小時活。平完地,我騎自行車回家。
問:事發當天,你看見過被害人嗎?
答:沒有。
問:你最近用過菜刀嗎?
答:沒有。
問:你家的菜刀上有血是怎麼回事?
答:我不知道。
問:你家的屋子有人進過嗎?
答:我每天外出都鎖門,沒人進去過。
問:你家屋內的血是怎麼回事?
答:我不知道,我家屋裏沒有血。
直至最後,夏某仍一口咬定自己沒有作案。
經大量調查,檢察機關認定夏某犯罪事實清楚,依法提起公訴。庭審中,公訴人提供了10條鐵證:
【證據一】證人趙某等四人的證言,證實發現女屍經過。
【證據二】“警犬追蹤意見書”、現場勘查筆錄及相關照片證實,經警犬追蹤和現場勘查,在夏某家中發現牆壁有噴濺血跡。地面、屋門及簸箕等物品上有大量血跡。在電視機櫃下有一把帶有血跡的菜刀。說明夏某家是殺人現場,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證據三】證人小賣部攤主夏某某和李某均證實,案發當日1點和2點間,他們均曾見到夏某和小玉在一起有接觸。證實夏某有單獨接觸被害人的時間和條件,說明其有作案時間和嫌疑。
【證據四】證人李某證言證實,夏某上午找他借鎬下地幹活,中午吃飯時還鎬。證人夏某某證實,夏某步行去其小賣部買菸,沒有騎車。夏某的父親證言證實,夏某中午1點左右在他家吃完飯;夏某的弟媳不到3點見到夏某,並看到他家院門沒鎖,故夏某1點至3點間不可能下地幹活。上述證言證實夏某的辯解系謊言,且其辯解沒有證據證實,不應採信。
【證據五】夏某的妻子證言證實,包裹屍體的尼龍苫布是其家物品。
【證據六】夏某親屬證言證實,他每次離家都鎖門,別人進不了他家,與夏某的供述一致。因此,可排除他人進入夏某家作案對其陷害的可能。
【證據七】屍體檢驗報告證實,被害人系被姦淫後殺害。
【證據八】證人石某等人證言證實,當日3點左右,夏某借用其家鐵拉車,於6點半還車,且當日只有夏某借用該車。鐵拉車被還回後,發現車內幫用水擦過,車板上有血點的事實。
【證據九】DNA檢驗鑑定書證實,被害人身上精斑爲夏某所留;夏某秋褲上的血斑爲被害人和他的混合斑;夏某襯衫上及其家中牆壁、屋門、編織袋、菜刀上血斑、水桶內血水和鐵拉車上血斑是被害人的血。結合上述其他證據,可以確認夏某姦淫被害人,將其殺害,後用鐵拉車運送屍體拋屍匿跡的事實。
【證據十】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材料證實,被害人不滿14週歲。
法院據此認爲,公訴人當庭所舉證據具有客觀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均應作爲認定本案事實的依據。雖然被告人夏某拒不供認強姦、殺害被害人的事實,但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的證據確實、充分,且已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足以認定。
偵辦紀實
髮廊老闆連傷五人二審改判無罪釋放
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檢察機關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讓無辜被告人蒙冤。幾名外地人夜間闖到髮廊內尋釁滋事,老闆張某趕來勸解反被打傷,張某奮起反抗,揮刀將5名滋事人砍傷。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2年半有期徒刑後,市檢察院二分院經審查認爲張某應屬正當防衛,建議二審法院予以改判。最終,二審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主張,宣佈張某無罪。
接到公正判決的張某,激動得流着眼淚說:“這個結果太意外了!家人已做好我會入獄的準備,沒想到被當庭釋放。”2小時後張某一身輕鬆地走出法院。檢察機關依法提出無罪建議,既保護了當事人的權益、體現了法律的公正性,又弘揚了社會正氣,鼓勵市民勇敢與社會不良風氣做鬥爭。
事發當晚,6名外地男子酒後來到張某經營的髮廊,其中的於某無故滋事,從髮廊廁所出來後,邊繫褲子邊向女服務員提出“脫光衣服按摩多少錢”,遭拒絕。於、李等人仍不罷休,在店中對女服務員辱罵。張某趕來勸解,李某竟持玻璃杯砸向張某前額,致輕傷。張某撥打“110”報警。後於某等人相繼走出髮廊時,對張某進行毆打,張某拿起門口做飯使的一把菜刀,先後將與其廝打的李某等5人砍傷,其中3人爲輕傷(偏重),2人爲輕微傷。
此後,被砍成輕傷的李某和輕微傷的於某,因尋釁滋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刑。張某也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對此張某表示不服,上訴至市二中院。上訴中,市檢二分院認爲,張某面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自衛行爲,雖持械連傷5人,但未明顯超出必要限度,屬於正當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建議二審法院改判。
檢察官心理路程
體驗公平和信任的魅力
作爲檢察官,我感受了“國家公訴人”這一神聖稱謂所具有的深刻內涵,體驗了人們對檢察機關公正執法的信任,體驗了一個檢察官的使命和責任。
在我與另一主訴檢察官共同辦理的案件中:被告人古某夥同另兩被告人入室搶劫,期間,古某獨自一人來到被捆綁的女主人房間,不顧反抗,採取暴力手段欲對被害人強行姦淫。因被害人苦苦哀求,最後被告人怏怏離開現場。本案偵破後,被告人對強姦犯罪事實始終不供,在審查起訴階段,我們做了大量調查取證,多次詢問被害人母子,對關鍵證據進行復核,針對有關細節重點訊問了同案另兩被告人,最終確定古某具備實施強姦的時間和條件。此案提起公訴後,被告人面對鐵的事實仍矢口否認,一審法院也以證據不足爲由對強姦罪沒有認定。
收到法院判決後,我們又仔細研究了案件事實,最後認爲:如果我們不抗訴,就會放縱犯罪分子,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充分保護,本案的法律效果也大打折扣。最後,上級檢察機關支持了我們的抗訴意見,二審法院也依法做出改判,認定了古某的強姦犯罪事實。
回首走過的歲月,我感覺最幸運的,就是我選擇了“公訴”這一富有魅力的職業。(市檢二分院 邊學文)
經受情感和人性的考驗
對我來說,公訴工作最大的魅力在於挑戰的多樣性。幾年前,我承辦的一起故意殺人案至今記憶猶新。人們通常理解的殺人犯都是些心狠手辣的人,但J卻是個柔弱的女子。偶然機會她結識了已婚男人M,M的風流倜儻和信誓旦旦使她墜入“愛河”。J傾注了所有感情,甚至不惜拋棄丈夫、孩子和家庭,在漫長的等待中做着遙遙無期的夢。可隨着時間流逝,J發現M總是找出種種理由搪塞自己,又不斷拈花惹草。J痛不欲生,最終選擇了同歸於盡。在兩人同居的房間,J趁M熟睡打開了煤氣閥門……一天後,鄰居聞到從門縫冒出的煤氣味,撥打了報警電話,J得救了,但半邊身體幾近癱瘓,M再也沒醒過來。案發後,J痛哭大喊:“幹嘛要救我。”J只做了一次有罪供述,接下來便
本能地尋找各種理由爲自己開脫,要麼說是M開的煤氣閥門,要麼說M同意打開煤氣閥門。
作爲女性,我理解她那愛之深恨之切的真情和清醒後的求生本能。看着她本就單薄、中毒的後遺症更使她顯得纖弱的身體,我心中也泛起一絲憐憫,甚至希望她能有一次機會。但法不容情,任何踐踏生命的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法又有情,法律的使命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這是更深層次的情感。
該案審查非常艱難,一是犯罪手段特殊,二是缺乏直接證據;三是現場已被破壞,沒進行勘驗檢查,沒留下任何犯罪痕跡。我決定從間接證據入手,據此判斷J有罪供述的真實與否。我和同事會同第一個進現場的消防官兵深入案發現場,瞭解現場的佈局和狀況,爲分析同在一個環境的J和M一生一死的原因尋找感性認識。我們又先後兩次找技術專家請求幫助分析,得出結論:J是在清醒狀態下中毒,M是在熟睡中中毒,進而排除了M打開煤氣閥門的可能性。
在法定的審查期間,我們補查了20多份證據,又重新審閱案卷,梳理了認定J行爲的所有證據,使證據形成了完整的鎖鏈。法庭審理時,J的律師做無罪辯護,我作爲公訴人運用證據對案情進行了合乎邏輯的推理,使法官採納了公訴機關的意見,以故意殺人罪判處J無期徒刑。
J爲自己的行爲付出了代價,我也經歷了一次情感和人性的考驗,掩卷長思,就像翻過了一座山,我感受到了一種超越。
作爲一名職業公訴人,我所選擇的是法律賦予我的使命,我會以職業的精神和道德完成我的使命。(市檢一分院 韓魯紅)
光榮榜:2004年天津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
今年天津市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評選工作,歷經兩個月的準備和十幾天的比賽,日前圓滿結束,邊學文等10名同志脫穎而出,榮獲2004年“天津市檢察機關優秀公訴人”榮譽稱號。
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邊學文
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韓魯紅
和平區人民檢察院:尹東華
河西區人民檢察院:孫志偉
和平區人民檢察院:張英
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劉博法
南開區人民檢察院:郭敏
市人民檢察院:李楠
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馬忠誠
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劉家勇
法律資料:什麼是國家公訴和公訴人?
公訴又稱國家公訴,是由公訴人代表國家對刑事犯罪提起公訴,並出席法庭指控犯罪。在我國,公訴權只能由檢察機關行使。公訴工作不僅要代表國家提起公訴,指控犯罪,同時還肩負着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的職責,是檢察機關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內容。
公訴人也稱國家公訴人,即代表檢察機關行使公訴權的檢察官。在刑事訴訟中,公訴人擔負着指控犯罪的神聖使命,他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國家,代表着法律正義,這關係到對一個公民的生殺予奪,責任重大。本市檢察機關,一名公訴人每年要完成幾十件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工作,既要覈實、補充證據,依據法律提出是否起訴的意見,還要對提起公訴的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訴,揭露犯罪,證實犯罪,使罪犯得到應有的懲處。所以,公訴工作任務重、難度大,對公訴人素質要求非常高,公訴人的辦案能力和執法水平直接影響檢察工作的整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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