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邦“特富龍”可能致癌的消息傳出以來,不少消費者向快報以及省市消協提出這樣的疑問:“如果確證其會致癌,我們能不能索賠?”記者日前就索賠的可能性採訪了省市消協的專家。
消協專家認爲,這種索賠是完全有依據的。《消法》第18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
索賠應該通過什麼樣的途徑呢?《消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協人士表示,在有關標準尚未明確的情況下,只能密切關注事件的進一步發展,一切都將以國家質檢總局、工商總局最後的決定爲準。記者昨日走訪南京市場發現,特富龍不粘鍋產品目前並未撤櫃,但是店員在推銷此類產品時不得不加強安全性的介紹。不過,消費者的購買熱情卻急劇減退,某超市已經連續三天“零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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