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7月13日,民政部出臺了《民政部應對自然災害工作規程》(修訂稿),對災民救濟做出了進一步規範。爲了減少災害給市民生命財產帶來的危害,災害發生後能迅速展開救災工作,天津首個轄區《災民救助應急預案》在紅橋區民政局正式出臺。
據介紹,整個預案所指的“災民救助”是針對那些因遭受突發性災害而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人員開展的,目的是保障受災市民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據瞭解,在四種情況下,《災民救助應急預案》將被立即啓動:
1.氣象、地震、防汛、防疫、公安消防的災害管理部門發出預警及啓動相關預案,預期將出現對市民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或損失的災害。
2.發生全市性自然災害,造成大範圍人員無法維持基本生活,需要給予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保障。
3.發生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市民在實施救助過程中需要緊急救助。
4.其他涉及災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災害。
爲了保證在災情發生時能對受災市民進行及時救助,紅橋區正式成立了災民救助應急指揮部,按環節分爲綜合組、宣傳動員組、後勤保障組、轉移安置組接受社會捐贈(募集)組和災民生活恢復重建組等六個小組,可以在災情來臨時對市民進行全方位救助。截至目前,用於災民基本生活的救災資金已經得到保障,救災物資儲備站專門指定爲用於救災物資倉儲,將直接對災民的生活進行儲備和調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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