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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煤電上網電價才兩角多,風電卻要六七角。大家爭論,可再生能源生產成本高,上網電價高出部分怎麼分攤?”
“可再生能源”的立法邁出了新的一步。起草組成員、全國人大常委會環資委法案室專家。他說,王鳳春說,起草工作小組15日開會花很多時間討論了最複雜的費用問題。
該草案全稱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法》。這天,對國家發改委和清華大學分別提交的兩份草案進行了討論,主要議題是明確可再生能源的總量發展目標。
王鳳春說,有沒有足夠的經濟鼓勵機制是《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法》的核心。據介紹,各國可再生電力的入網價都是由國家規定的,發達國家風電與火電價格差不多。我國煤電成本比發達國家低很多,這是因爲沒有把煤電的安全、環保、生態成本計算進去。
他說,該法有兩個重點。一是確定國家的投入力度,建立可再生能源總量目標制度,規劃出指標,分解到各省;二是建立強制購買制度,要求電網企業按國家定價購買所有可再生電力。
記者問,目前火電、水電、核電等已紛紛圈地、瓜分了電力市場,如果未來兩年出現電能過剩,該法如何確保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展?王鳳春說,該法已考慮到要有配套政策加以限制。
據悉,起草小組將廣泛徵求政府部門、企業和民間團體等的意見。目前,還沒有與各大能源企業正面交鋒。專家說,調整能源企業之間的利益關係,消除對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市場準入障礙,面臨的難度很大。
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該法將於今年12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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