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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銀行員工內外勾結騙鉅款 |
依舊是那張白淨的臉,那副金絲邊的眼鏡,可鏡片後面透出的目光已黯然無神……此刻,站在被告席上的唐相慶抿着嘴脣,低下了頭。唐相慶原是華夏銀行瀋陽分行盛京支行個人金融科客戶部的經理,他創造了個人攬儲1億元的“神話”,但就在他創造“神話”的同時,他也正和兩名同夥相互勾結,精心策劃導演着建國以來瀋陽罕見的一起金融票據詐騙大案……昨日上午,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進行宣判。
“能人”失蹤牽出大騙局
35歲的唐相慶大學畢業後,先在遼寧省證券公司工作,後於1999年進入華夏銀行瀋陽分行盛京支行。唐相慶是銀行裏的“大能人”,總能攬到大儲戶。他也藉此步步高昇,成爲該銀行的客戶部經理。
可是,原本有着大好前程的唐相慶在利慾薰心之下竟然墜入了罪惡的深淵。2002年上半年,經省證券公司工作人員李寧陽(28歲)介紹,唐相慶與錦州的無業人員姜明海(43歲)相識,一場精心編織的巨大騙局拉開了帷幕……
2002年七八月間,唐在短短的半個月時間裏,竟拉來了整整1億元人民幣的存款,簡直創造了聞所未聞的“神話”。但是從2002年9月25日起,唐竟從衆多關注他的目光中消失了。此後整整22天,唐音信皆無。隨後銀行調查發現,在2002年8月8日前由唐吸儲到賬的1億元企業存款,竟有7000萬元被轉入了另一個賬戶,而其中的4000萬元已經從客戶的存款賬戶上消失了。
唐相慶有攜鉅款潛逃的重大作案嫌疑!2002年10月17日,該銀行報案。
警方經過十幾個晝夜的奔波,於2002年10月28日在大連一出租房內將攜款潛逃的唐相慶抓獲。2002年11月12日和2003年8月30日,另兩名犯罪嫌疑人李寧陽、姜明海也相繼落網。
三人利慾薰心狂騙4000萬
瀋陽中法經審理查明:李寧陽介紹姜明海與唐相慶相識後,2002年6月,姜明海、李寧陽唆使唐相慶共同實施了他們蓄謀已久的計劃:以給華夏銀行瀋陽分行盛京支行增加營業額爲由,拉入單位存款,並設法將存款轉出,之後潛逃。計劃展開後,姜便開始四處聯繫。於是,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集團公司於2002年7月3日存入華夏銀行盛京支行2000萬元人民幣,遼寧宏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2002年8月8日存入2000萬元人民幣,遼寧某省直機關於2002年8月8日存入3000萬元人民幣,瀋陽公衆物產經貿公司在2002年9月13日存入3000萬元人民幣。
這期間,唐相慶利用僞造的公章和法人章加蓋到事先購買的乙類轉賬支票上,僞造了開發集團和宏偉公司的支票,將開發集團的2000萬元人民幣和宏偉公司存入的2000萬元人民幣轉入實際上由唐、李所有的瀋陽天武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在華夏銀行盛京支行的賬戶上。後唐相慶將4000萬元人民幣陸續由天武公司的賬戶上轉出,大部分轉入了由姜聯繫的蘇州某貿易有限公司賬戶、李聯繫的瀋陽市東陵區五三信用社儲蓄所秦某賬戶、唐相慶的股票賬戶及天武公司的帳戶。提取現金後,三被告人潛逃。
均被認定爲主犯判死刑
法院認爲,三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僞造票據詐騙華夏銀行瀋陽分行盛京支行4000萬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均已構成票據詐騙罪。三被告人在犯罪過程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應認定爲主犯,應予嚴懲。
“被告人姜明海、唐相慶、李寧陽因犯票據詐騙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審判長鏗鏘有力的聲音響徹法庭。也許是對這一結果早有思想準備,三被告都做了最後的掙扎:表示不服,準備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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