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人員跳槽易泄密 法庭審案提司法建議
北方網消息:一起表面上看似普通的勞動爭議案件,卻因職工掌握着企業的技術信息,直接威脅到商業祕密。這一困擾企業的問題被提出後,審理該案的天津市二中院天鐵審判庭及時向企業提出切實可行的司法建議。日前,在法院的幫助下,該企業已成功杜絕了問題的發生,使自主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得到了有效保護。
市二中院駐天津鐵廠審判庭不久前審理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引起了審判人員的重視。一名企業職工因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部分條款持不同意見,從而與企業發生糾紛。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發現該職工掌握着企業的技術信息,解除勞動合同勢必影響到企業商業祕密的保護。與此同時,審判人員瞭解到該企業許多技術人員均掌握一定的商業祕密,若沒有一定的協議規範,泄密現象必將頻繁發生。爲此,天鐵審判庭立即與天鐵集團法律顧問處取得聯繫,瞭解到顧問處也已發現這一問題,於是雙方就保護商業祕密的措施進行了專題研究。
針對在審判實踐中發現的相關問題,該審判庭書面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司法建議,提議企業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勞動法》以及相關行政規章,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專門制定保守商業祕密條款或簽訂專門的保密協定。這一建議提出後,立即引起了天鐵集團領導的共鳴,認爲該項措施不僅利於企業商業祕密的預期保護,也利於在糾紛發生後提交司法程序解決問題,於是以廠方文件的形式將該建議轉發並迅速組織人員研究具體方案。應企業要求,審判庭積極參與了《保守企業商業祕密協議條款》的起草工作,進一步明確了掌握商業祕密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能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不能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等內容,同時明確規定若職工違反此條款,企業可依法請求賠償。
如今職工在與天鐵集團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保守企業商業祕密協議條款》,有效維護了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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