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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曾在多個不同場所向李玉春下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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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李玉春被綁架後遭到毆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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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寫給李玉春的保證書複印件 |
今年4月,接到一封讀者來信,信中有多張一名中年男子當衆下跪的照片,其中甚至不乏涕淚交流的場面。令人驚訝的是,信中材料披露這名下跪的中年男子竟然是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一名堂堂地級市副市長爲何會向人下跪?爲何還會同意拍下這些照片?他究竟做了些什麼?……記者隨後對此事進行了覈實採訪。
副市長“下跪”時涕淚交流照片在互聯網上曝光後引起網民轟動
在收到的這份讀者來信中共有十餘張照片,其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幾張“下跪”照———下跪的是同一位中年男子,中等身材,體態稍胖。他下跪時的表情非常不自然,有時還涕淚交流,這種場面與這位中年男子的楚楚衣冠形成了鮮明對比。
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名男子的身份:這封來信中的材料稱,下跪的中年男子是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記者隨後登錄山東省濟寧市官方網站,從中找到一張李信在去年冬天視察當地某企業時的照片,兩相對比後確認,“下跪”照片中的中年男子正是李信本人!
今年6月中旬,一篇“濟寧市副市長下跪醜態”的帖子被髮到了互聯網上,並且附上了李信下跪的照片。由於內容敏感,文章一上網便立即引起轟動,先後被國內多個網站轉發,很快成了網民關注的焦點。
記者從率先披露該文的某網站負責人處瞭解到,6月16日,濟寧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方面曾給他發去一封“闢謠”郵件。該郵件稱,網站所登載的文章“內容純屬僞造,所附照片純是個人拼接而成……李信同志作爲濟寧市副市長、濟寧市高新區管委會主任,工作一直兢兢業業,作風公道正派”。該郵件還稱,刊登文章和圖片“對李信本人造成了極大傷害,同時在社會上產生了非常惡劣的影響,並將干擾經濟社會的發展,該文作者和有關站點已經涉嫌誹謗罪,目前當地公安部門正在對該文章出處的網站進行調查,並將依法對有關人員以誹謗罪進行偵破”。
然而就在6月下旬,濟寧方面就傳出“李信被有關部門‘雙規’”的消息。記者日前從山東有關部門證實,李信是在6月24日左右被“雙規”的,當時距離“闢謠”之聲傳出還不到10天。
李玉春曾是李信公司“合夥人”公司所有資金由副市長投入
李信,1954年2月出生在濟寧;曾在濟寧市建築設計院擔任院長,在此期間李信獲得了頗多榮譽,例如“優秀科技工作者”,省、市勞模稱號,山東省“十大傑出青年”等等;1994年濟寧高新技術開發區成立,李信被任命爲高新區副主任,其後不久就升任管委會主任。此後的李信更是官運亨通,先是擔任市長助理一職,三個月後出任濟寧市副市長,主持高新區的工作,分管科技、外事、僑務、對臺事務等工作———以上內容部分來自今年4月濟寧地方網站對李信的介紹,但是7月22日記者發稿前再次登錄相關網站時,已經找不到有關李信的任何內容。
在此之前,記者曾於今年4月採訪了寄來這些照片的讀者李玉春,仔細詢問了有關照片的來歷。今年30歲的李玉春是山東臨邑人,她承認這些照片是她拍的,因爲她“必須留下李信違法亂紀行爲的證明”。
她向記者仔細回憶了與李信相識的經過:“2002年1月,我到上海準備做服裝生意,在一次聚會上認識了到上海出差的李信。當時他並沒有說出他的官員身份,只是一再跟我說話、喝酒,通過各種方式暗示對我的好感。第二天,李信約我出來見面,說有項目要跟我合作。這時他才說他是濟寧市副市長兼高新區管委會主任,並告訴我他的關係網如何龐大,工作能力如何強,想跟我合作開辦公司。”
由於缺乏對李信的瞭解,李玉春當時拒絕了他的建議。但其後李信回到濟寧後仍多次勸說她,讓李玉春漸漸改變了主意:“我不排除當時自己有佔便宜的心理,因爲李信說只需我的名字就能合夥,不用我出一分錢,而且跟官員合作在業務上也會有便利。”
2003年3月,李信拿着自己兒子李昆的身份證和一張名爲“李巖”、但照片卻是李玉春的身份證來到上海,讓李玉春以“李巖”的名義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李玉春表示不同意使用這個假身份證,但李信一再表示該身份證是“真的”,由濟寧市公安局簽發(李信弟弟李峯是該市任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地址是李信家的住址,只是爲了方便辦理登記手續而已,因爲李信身份特殊不方便出面。
“當時李信還帶來了濟寧當地派出所、街道辦、單位證明等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和寫好的鼓動協議,稱‘李巖’佔51%的股份爲法人代表,李昆佔49%;2003年4月2日,這個‘巖昆公司’在上海盧灣區工商局備案,註冊資金50萬元,但實際上我沒有投入一分錢,所有錢都是李信拿的,我就用了個名字‘合夥’。”李玉春說。
發現副市長涉嫌“洗黑錢”後舉報李信帶人綁架李玉春並將其打傷
李玉春說,公司成立後她以“總經理”的身份工作,每月工資5000元人民幣左右。“當時李信一有時間就到上海來找我,因爲他的關係,公司很快有了幾百萬元的收入,那段時間我們的關係還不錯。”
但是事情很快就發生了變化。“從2002年底開始,公司連續收到了幾筆匯款,其中一筆15萬元,還有一筆是25萬元。”李玉春告訴記者,“當時我覺得非常奇怪,李信告訴我說那15萬元是一個化妝品業務的貨款,另外那筆款子則是鋼材貨款,但是巖昆公司從來沒有經營過化妝品和鋼材的業務。”
李玉春說,儘管有懷疑,但她還是接收了這兩筆貨款。2003年1月下旬,李信再次來到上海,同時帶來了三張現金支票,每張100萬元人民幣,付款方爲山東濟寧中億經貿集團有限公司,他讓李玉春將這300萬元入賬。“這次連是什麼生意的貨款這些理由都沒有了,就只有入賬一個要求,然後要轉成現金帶走。”李玉春對記者說,“我這時纔開始害怕起來,這錢沒有正當來源,也沒有任何憑證,這不是‘洗錢’是什麼?300萬元可不是一個小數目,而且所有手續都是以我的名義辦的,一旦出事也得我承擔,可我哪裏承擔得了這個責任!”
有關“巖昆公司”這幾筆收入,當時被僱爲公司會計的戴正龍也向前去核實的媒體記者證實,的確有這幾筆款項:“李信讓我把這筆錢掛在‘應付款’上。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在‘洗錢’,這種情況在審計的時候也很難看出問題,只有司法介入後才能把錢的來龍去脈查清楚。”
此後李玉春決定退出公司,並開始向有關部門反映李信的情況。但是李信很快知道了李玉春在檢舉他,2003年2月23日,李信帶着弟弟李峯和王兵(濟寧中億集團董事長),以及5名打手將李玉春綁架至濟寧香港大廈,威脅其繼續“合作”,並將其打傷。
由於銀行轉賬必須用李玉春的印章,她在被囚禁7天后被帶到上海的銀行轉錢,發現公司賬上已經被轉走了360萬元。她向銀行求救,被上海警方解救。此後李玉春再也不敢回到濟寧,“躲”到北京、上海等地繼續反映李信的問題。
今年5月,記者曾向上海瑞金警署和刑偵六隊覈實過李玉春所說的情況,對方幹警向記者證實當時的確是接到銀行報警後將李玉春救出來的,“當時她身上還有明顯的傷痕”。
紀檢部門開始調查,李信開始“下跪”“自願”接受拍照並支付百萬“封口費”
在李玉春提供的材料中,記者看到自2003年3月起之後的一年中,她先後到山東省檢察院、省反貪局、省公安廳、省紀委、中紀委等多個部門反映李信的問題,並提供了相關證據。去年5月,山東省公安廳方面開始調查李玉春所反映的情況,省紀檢監察部門也派人到濟寧對李信進行調查。
有關部門的這些行動使李信感覺到了“危險”,他對李玉春的態度開始“由硬轉軟”,“下跪”成了他最常使用的“武器”,其中至少有4次是在不同場合對着相機“下跪”:2003年6月23日,李信在上海找到李玉春“談判”被拒,結果就跪在她家樓梯口哀求,這是他第一次下跪“懺悔”;2003年7月13日,李信在上海天誠大酒店1905房間,當着李玉春弟弟的面再次下跪;此外去年9月11日、12日兩天,李信又多次下跪。
“因爲知道上面在查他,李信來求我時的態度跟綁架、毆打我的時候完全像變了一個人,說跪就跪,說哭就哭。我爲了留下證據,提出拍照,他也表示願意,就這樣,我拍下了那些照片。”
此外,記者還得到了一份由李信寫的“保證書”:“我李信(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向李玉春全家保證,再也不做任何一點傷害李玉春的事……如果我弟弟李峯(山東省濟寧市任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和畜生王兵(濟寧中億集團董事長)再做一點傷害李玉春的事……就讓我全家死光,斷子絕孫,讓我丟官喪命,不得好死……我2003年2月23日做了傷害李玉春的事(即綁架),我李信罪該萬死,我不是人,我向李玉春全家跪(原文如此)頭賠罪……”
此外,據李玉春說,李信還找到李玉春的大姐李玉娟和姐夫董強,拿出20萬元交給董強做“活動經費”,讓他勸說李玉春不要告他誹謗、非法拘禁的犯罪行爲,後來李信還拿出100萬元給李玉春做“封口費”。
“李信作爲一個地級市副市長,僅靠每個月的正當工資收入,要多久纔有這100萬元?那300萬元的來歷他更說不清了!”後來李玉春將這筆錢交到了山東省檢察院。
面對記者覈實李信說法前後矛盾有關方面鑑定照片等物證並非僞造
在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的同時,李玉春也在不斷尋求媒體幫助。今年5月上旬,記者曾就“下跪”一事致電李信本人,覈實相關情況。
當時記者問他是否曾在2003年7月13日到過天誠大酒店,李信予以否認;記者又問他是否認識“李巖”或“李玉春”,他也表示“不認識”。記者追問:“那現在李玉春手中爲什麼會有您下跪的照片和保證書?”
李信回答:“那些照片都是假的,是用電腦做的,‘保證書’也是僞造的,是李玉春別有用心,想敲詐我……”記者說:“從您的回答判斷,您還是認識李玉春的?”對方立即掛斷了電話。
此外還有同行曾經採訪到李信,採訪內容如下———
問:“李玉春你認識嗎?”答:“不認識。”
問:“李昆是你兒子嗎?”答:“是,在讀書。”
問:“李巖是誰?”答:“我不認識。”
問:“巖昆公司你聽說過嗎?”答:“不知道。”
問:“那麼李巖的假身份證的地址爲什麼是你家呢?”答:“那些都是僞造的,盜用的。”
問:“你的照片怎麼會流失呢?”答:“不知道,那些照片上的人也不是我,那是僞造的……別問我,我什麼都不知道!”
爲了覈實“保證書”的真假,記者設法找到李信一封寫在兩頁印有“濟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字樣的稿紙上的書信,把它跟“保證書”進行對比,字跡完全一樣。而李玉春爲了證明那些照片的真實性,將其送到有關司法機構做過鑑定,結論也排除了照片是由電腦合成的可能。
“下跪”副市長未逃過“雙規”同時,李玉春竟被警方以“包庇”罪名拘留
6月中旬,“副市長下跪事件”在網上被披露後,迅速引起網民關注。當時記者登錄濟寧官方網站,看到了一條“今年5月19日李信副市長出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調度會議”的頭條新聞,文稿中有“副市長李信作重要講話”的字樣,並配有會議照片。
但是僅僅過了兩天,再次登錄該網站時,這條消息已經點不開了,總是“該頁無法顯示”;又過了一段時間,記者再次查閱這個網站,發現頭條新聞依然是5月19日那條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調度會,然而“副市長李信作重要講話”等部分內容都已經刪除不見———這也是這位副市長最後一次出現在公衆場合。
7月21日,記者來到濟寧採訪,發現這裏連出租司機、賓館服務人員都知道“副市長李信出事了”,但是在與濟寧市政府辦公室、濟寧市紀檢委等部門聯繫採訪時,對方的回答卻頗爲有趣:“關於李信的事情,我們什麼都不知道!”
同一天,記者從山東省紀檢委得到確鑿的消息,早在6月24日,李信已被有關部門進行“雙規”,但是具體細節對方表示由於案情複雜,牽涉多方關係,徹底查清需要一段時間,目前無法透露更多的信息。至於記者詢問的“李信被‘雙規’與李玉春反映的情況是否有關”等問題也無法給出確切答案。
記者在濟寧採訪期間還了解到,與此案有牽連的李信的弟弟、濟寧市任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峯和濟寧中億集團董事長王兵現在都已暫停了職務,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
同時,記者也獲悉了一個令人沒有想到的消息,就在李信被省紀委“雙規”的同時,李玉春也被山東臨邑縣警方從北京以“涉嫌包庇”刑事拘留。而記者從當地警方出具的“拘留通知書”上看到,李玉春是6月23日下午3點被正式宣佈拘留的,這個時間竟然比她一直檢舉的李信被“雙規”還要早一天。從那時至今,李玉春一直處於失去自由的狀態。
有關此事的進展,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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